索引号 | 01525506-5-11_A/2018-02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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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科技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意见,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本部门年度预算执行中的科技经费预结算、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列入保山市科学技术局的市级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科技发展基金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3、组织制定并实施市级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重大公益性技术研究级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区域合作的有关技术问题,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创新型保山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拟定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新基地的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推动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政策,负责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组织拟定科技出尽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并制定措施和办法。
5、负责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和市级科学技术奖项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审核市属独立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办法,负责科技保密管理、科技评估管理、科技统计管理和技术市场管理等有关工作。
6、负责与省内外大院名校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科技合作规划,制定年度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县区科技管理工作,做好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推动区域科技发展。
7、归口管理高层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保山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负责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保山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工作。
8、组织编制专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指导专利信息的开发与利用,研究制定专利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门的专利工作,推动专利技术的开发应用和专利技术产业化。
9、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纠纷,调解本行政单位区域内跨县区的专利纠纷,查处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与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专利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10、负责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协调工作。
11、承担保山市科教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2、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科学技术局,为保山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保山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科技局内设五个科室(正科级):办公室、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工业与高新技术发展科、科技成果科、知识产权。
下设一个直属事业单位: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抓好R&D投入工作。积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努力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着力抓好平台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众创空间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星创天地2个。认定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5个以上。
三是着力抓好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进园区、进企业,不断提升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全年申请专利总量达60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0.55件。认定市级重点新产品6个以上。
四是着力抓好人才培养工作。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人才3人,创新团队1个;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3项以上;认定市级创新团队1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技术创新人才10人。
五是着力抓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抓好全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R&D投入强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创新价值充分体现的良好局面。
六是着力抓好生物医药大健康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做大做强中医药,进一步壮大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提升资源开发利用率、核心竞争力。到2018年,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66亿元,增长20%左右。
七是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局性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把完成好脱贫攻坚任务作为检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确保达到全面脱贫目标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1505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1505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5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15056.00元,其中:本年收入4080056.00元,上年结转收入35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15056.00元(本级财力4115056.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15056.0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1150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056.00元,项目支出2085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2060101行政运行1673946.00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工资及单位运行相关费用。
206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0000.00元,150000.00元用于重大科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用于归还永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2017年单位搬迁装修费用)
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35000.00, 上年省科技项目经费结转,继续用于实施项目。
2060699其他社会科学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相关事务。
2060702科普活动300000.00元,用于科普活动、科普宣传及科普培训等相关支出。
2060899其他科技合作与交流300000.00元,用于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相关活动开支。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9989.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121.00元,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2030056.00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9672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561.00元,对外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769.00元;项目支出2085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科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3000.00元,同比增长40.2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7000.00元,同比下降12.28%。变动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次数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6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40000.00元,同比增长1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0.00元,增40000.00元,同比增长160%,变动原因为2017年预算少于决算,预算数为25000.00元,决算数为58500.00元,预算不符合实际,因2018年工作量加大,至顶层调研和对外交流业务量增加,故预算增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变化情况
保山市科技局2017年基本支出1862600.00元,2018年基本支出2030056.00元,比2017年增加167456.00元,增加11.12%,变动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6106.00元,主要是工资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5061.00元,主要是人均公用经费增加及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6289.00元,主要原因是离休生活补助增加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变化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2578100.00元,2018年项目支出2085000.00元,比2017年减少493100.00元,减少19.12%。主要原因为2018年科技工作变化,项目安排发生变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43161.00元,比上年预算增55061.00元,同比增19.11%,占基本支出的14.7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人均公务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及单位业务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