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2021-0305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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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相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创新体系建设与成果转化科、高新技术和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科、外国专家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工作至关重要,要重点抓好9个方面工作:
1.全力增加研发投入。全面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R&D投入强度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科技型企业和科研机构责任制,抓好重点企业和科研单位一对一、面对面、点对点培训指导。加强统计监测,及时分析研判,认真落实引导政策,激励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县市区研发投入综合考核力度,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力争研发投入强度达到0.48%。
2.抓好科技项目实施。聚焦重点产业和“三张牌”、水电硅材一体化,按照储备一批、申报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思路,抓好项目调研、储备和遴选策划,加强项目申报服务指导及对接,大力推进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项目及经费支持,为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大连理工大学滇西产业发展研究院和县市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院士专家工作站、星创天地,评审认定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认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户以上,培育入库省市高新技术企业20户以上,强化高企政策宣传和申报服务指导,抓好高企评审对上汇报争取,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0户以上。
4.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打造“云药之乡”,着力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全力推进腾冲生物医药特色园区建设,支持技术改造和优势品种二次开发,促进“老药新用”研发,加大中成药生产研发,加快人才培养和项目建设,提升产业品牌效应和竞争力,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力争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5亿元。
5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组织申报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技术创新人才、云南省创新团队,组织推荐一批科技成果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认定市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人、市级技术创新人才5人、市级创新团队1个。加强“三区”人才申报管理、服务指导、成效典型宣传,充分发挥“三区”人才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训行动,抓好科技辅导员培训认定。
6.拓展科技对外合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围绕“一线两园”建设,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各类平台和科研机构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需求开展研究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入滇、滇沪合作、深圳高交会、杨凌农高会等科技对接,推动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团队“入保落地”。抓好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好外专引智项目申报和实施。
7.统筹推进科技扶贫与乡村振兴。按照“摘不摘”原则,持续保持对贫困县(区)脱贫后的科技政策支持,加强科技扶贫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深入开展““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辅导员服务“三农”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兴边富民”“产业科技示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项目实施和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和科技应用水平,促进“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振兴。
8.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持续不断加强、优化和推动政府科技管理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投入更多精力、下更大力气,狠抓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全力推动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从0到1”基础研究、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转化、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科研项目和绩效管理、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科技创新能力与开放合作、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编制好保山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构建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
9.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和机制,强化政治担当,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科技工作各个环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强化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网络生态空间治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持续抓好法治建设、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国家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2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0.52万元,下降38.70%,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收入减少110.00万元(主要为专家院士工作站经费、区林业局火灾防控技术集成应用研究及示范经费);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15.48万元;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经费减少66.00万元(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经费减少5.00万元、科普经费项目减少13.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减少10.0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减少27.0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8.0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3.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4.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26万元(本级财力254.26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52万元,下降16.58%,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15.48万元;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经费减少66.00万元,其中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经费减少5.00万元、科普经费项目减少13.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减少10.0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减少27.0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8.0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3.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4.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8万元,增长6.77%,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00万元,下降86.84%,主要是因为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经费减少5.00万元、科普经费项目减少13.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减少10.00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助经费减少27.0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8.0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3.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60101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合计183.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一般公用支出。
2.2060899科学技术支出-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合计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12.1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和退休公用经费。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19.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7.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94.75万元,明细如下:基本工资63.13万元、津贴补贴82.38万元、奖金5.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万元、医疗费0.7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7万元,明细如下:离休费11.57万元、医疗费补助7.2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4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万元:办公费3.12万元、邮电费0.5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5.10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办公费1.84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2.16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万元,较上年减少4.00万元,下降47.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是2021年未安排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6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主要是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36.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36.3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是我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或是持平的原则。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分别为:
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经费10.0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围绕“一线两园”建设,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各类平台和科研机构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需求开展研究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入滇、滇沪合作、深圳高交会、杨凌农高会等科技对接,推动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团队“入保落地”。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签约率达到100%以上;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按时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科技交流平台的推动作用;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节约资源,无污染;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8万元,下降25.61%,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公务费、职教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1、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2、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3、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