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6-5-/2020-06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相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办公室、创新体系建设与成果转化科、高新技术和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科、外国专家科、科技情报研究所。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一名兼任市外国专家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事业单位编制13名。2019年市科技局实有在职人员13人,市科技情报研究所1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着力抓好R&D投入工作。积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努力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科技项目实施支撑有力。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全市共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科技部“三区人才”和省级绿色能源牌、基础研究、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创新人才及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80项以上,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产业、社会领域创新发展,2019年共立项支持市级科技项目20项以上。
3.切实加强了高企申报认定培训及科技型企业培育入库工作,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9户,审核上报31户企业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户,认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3户。市政府认定保山市企业技术中心9个、认定市级众创空间5个。
4.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信息库建设,共组织相关单位申报三区人才选派人员161人,通过国家科技部认定85人,。申报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3人,申报云南省创新团队2个、云南省科学技术奖3项,申报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7个。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平台评审工作,共认定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药食同源”产品质量及品牌建设研究创新团队1个、市级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市级技术创新人才5人、市级专家工作站1个。评审认定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300人,积极开展市级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辅导员)分团服务活动,以科技项目合作、科技培训、技术服务、决策咨询等形式培训农民2336人次。
5.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根据《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构改革后外国专家局相关职能工作从市人社局划转到市科技局,我局积极配合做好机构改革职能职责交接相关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外国专家工作的有机衔接,持续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来保工作许可绿色通道。
6.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全市生物医药呈现产业发展增长快、生产经营企业增长快、知识产权增长快、科研合作增长快等“四快”态势。2019年1-9月,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35亿元,增长9.7%,其中:种植(养殖)业7.6亿元,工业23.5亿元,流通业7.25 亿元;实现增加值15.8亿元,增长9.5%,其中:种植(养殖)业3.8亿元,工业7亿元,流通业5亿元。生物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实施项目达37个,协议总投资82.3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22.3亿元,其中: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8.45亿元。
7.科技支撑脱贫攻坚迈出新步伐。实施科技兴边富民项目2项、科技特派员项目12项,安排科技扶贫示范资金180万元,带动了16个贫困村1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蒲缥镇大田村、瓦窑镇木瓜村和温泉镇光山村三个扶贫村开展科学种养殖重点培训班,共培训新型农民2336名。围绕2019年蒲缥镇大田村实现脱贫摘帽、整村退出的目标,研究制定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计划、脱贫攻坚责任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干部走访挂钩贫困户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大力开展科技助力脱贫攻坚。
8.认真开展科普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共组织1000多名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志愿者参加活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30余场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40余场次,培训人次达5000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科普展板2000多幅,义诊3000人次,悬挂宣传标语100余幅。组织推荐我市4名选手参加云南省第五届科普讲解大赛,1人获省科普讲解大赛三等奖及“云南省十佳科普传播使者”称号,1人获优秀奖。组织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腾冲恒益东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9年收入情况: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8.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8.82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49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77万元,占总收入98.15%;上年结转收入9.25万元,占总收入1.85%。
2.2019年支出情况:年底决算支出49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0万元,占总支出60.86%;项目支出195.10万元,占总支出39.14%。
3.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52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推进科技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山市科技局专门成立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通过参加财政绩效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提高各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参照《云南省科技厅财政科学技术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云科财发〔2012〕27号)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和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并在相关制度中提出要采用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实施项目监督检查,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逐步建立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后年度申报科技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保山市科技局2019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及资产运行情况,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从部门整体投入、过程管理、单位整体履职情况、履职效益及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情况的方面找出部门整体运行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此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部门整体运行及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具针对性地提高科技系统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向公众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5)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构建完整,主要包括: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科学性、预算执行有效性、预算管理规范性这五项指标。结合部门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拟定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构成。
(三)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和局党组部署,由保山市科技局财务人员牵头,各业务科室参与配合,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组织实施:
召开项目绩效自评布置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标准,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各科室结合项目绩效预算中所提出的指标制定所负责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至各县(市、区),安排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各专项的绩效自评报告,保山市科技局梳理汇总后形成部门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我局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②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二)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有效:我局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②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③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8.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8.82万元。2018年决算收入49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77万元,占总收入98.15%;上年结转收入9.25万元,占总收入1.85%。
2019年年底决算支出49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0万元,占总支出60.86%;项目支出195.10万元,占总支出39.14%。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我局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工作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指定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准确反映项目的绩效状况。
由于科技项目实施期限都在2-3年,绩效的产生既有一定的滞后性,绩效状况难以充分展现。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加强财政科学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科技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是确定以后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为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保山市科技局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予以表扬,优先支持或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减少预算。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人员和各业务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预算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多次做出重要部署,及时明确阶段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安排绩效评价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落实时限。
(2)健全和不断完善制度,市科技局把绩效管理作为科学配置资源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中建立了项目申报、管理、评价等相关制度和办法,绩效管理制度涵盖了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保障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3)加强项目执行情况收集反馈,切实促进绩效管理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照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和项目推荐单位积极沟通,各行其责,按进度实现了各个阶段目标,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4)开拓思路,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把绩效管理工作融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布置要求,编报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5)积极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各专项计划的绩效自评工作,与各县(市、区)服务对象及时沟通,获得真实情况反馈,有效调整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