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目标
2020年科技特派员项目为省科技厅乡村振兴发展科技专项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由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地点为隆阳区大田村。项目以依靠科技实现“大田村鲜食豌豆提质增效、农民脱贫增收”为目标,通过栽培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种植,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形成鲜食豌豆集成栽培技术。
项目通过选派1名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结对帮扶,按照“科技特派员+生产经营主体+技术包(成果包)+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方式组织实施,帮助1个贫困村隆阳区蒲缥镇大田村,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1项,推广新品种1-2个,服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3户,辐射带动非贫困户100户以上,开展种植培训2场150人次以上,辐射带动隆阳区蒲缥镇大田村建档立卡户及非建档立卡户种植鲜食豌豆1200亩。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
(一)产出指标
创建示范样板300亩,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农户150人次,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3户,辐射带动隆阳区蒲缥镇大田村建档立卡户及非建档立卡户种植鲜食豌豆1200亩以上,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3人。
(二)效益指标
通过技术培训及推广,实现亩产550kg。按6.0元/kg计,亩产值达3300元以上;每亩节约农资成本390元(种子4kg*25元/kg、农药40元、节约竹竿500根*0.5元/根),劳力成本320元(减少插杆搭架、引蔓挂线4工时*80元/工时、),有效利用土地,每亩降低生产成本710元以上。
(三)满意度指标
通过不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促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在认真执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作为本课题的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项目建议的整体框架,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签订任务书;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总体规划要求,落实项目各项任务,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和人员投入;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课题验收。同时,根据项目总体目标和技术路线的需要,严格按照任务书的具体要求对开展课题的研究、示范工作,提供课题实施的配套条件和人员投入,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和项目组织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报告课题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该项目自2020年1月实施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按项目计划进度、主要研发内容、阶段目标及考核的技术指标要求:一是实地开展调研,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种子;二是落实地点田块、安排试验及示范推广任务;三是播种,同时进行田间指导、技术培训;鲜荚采摘、上市,项目总结。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计划到位经费1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拨款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决算支出10万元,项目经费执行率100%。
2.项目经费决算情况。
直接费用:1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出10万元。
(1)材料费支出8.88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出8.88万元。其中:原材料费4.6万元,辅助材料费4.28万元。
①原材料费4.6万元:豌豆种2295公斤(153户种植户每户15公斤,栽种面积2.5亩),每公斤20元,合计4.6万元。
②辅助材料费4.28万元。
肥料费2.75万元:153袋(153户种植户每户1袋50公斤复合肥),每袋180元,合计2.75万元;
农药费1.5万元:153套(153户种植户每户配2.5亩农药1套),每套100元,合计1.53万元。
(2)差旅费支出0.05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出0.05万元。
(3)其他费用(培训租车费、培训专家授课费、培训伙食费)支出1.07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出1.0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管理及使用,进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建立项目资金台账,未发生违规使用项目资金或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创建示范样板382亩,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农户180人次,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3户,辐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辐射带动隆阳区蒲缥镇大田村建档立卡户及非建档立卡户种植鲜食豌豆1200余亩,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1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技术培训及推广,实现亩产550kg。按6.0元/kg计,亩产值达3300元以上;每亩节约农资成本390元(种子4kg*25元/kg、农药40元、节约竹竿500根*0.5元/根),劳力成本320元(减少插杆搭架、引蔓挂线4工时*80元/工时),有效利用土地,每亩降低生产成本780元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项目实施村展开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度均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自评情况,将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和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绩效自评情况,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推荐申报其他科技项目的依据之一,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地区或部门,下一年度推荐申报其他项目将从严、从紧。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了以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所长刘家篆特派员为组长的项目组,负责项目统筹运行规划;由余锁姝副所长担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情报所及大田村委会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资料归集整理。
注重项目执行情况的收集反馈,切实促进绩效管理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照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和项目实施所在村进行积极沟通,各行其责,按进度实现了各个阶段目标,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积极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各专项计划的绩效自评工作,与服务对象及时沟通,获得真实情况反馈,有效调整相关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