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发展改革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快速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形成车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现将2019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重要措施,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重要举措。当前,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对我市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打造好“绿色能源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加快2019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云能源电力〔2019〕61号),我市2019年需建设充电桩(枪)1360个。各县(市、区)要紧盯2019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坚持车桩相适、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保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保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8-2022)的通知》(保发改能源〔2018〕740号)要求有序推进建设;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有关领域、辖区范围内充电基础设施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保障机制和措施;要加强跟踪服务,严格考核任务,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9年充电基础上设施建设任务。各县(市、区)任务详见附件。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住建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用地或场所选址、前期和建设工作。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有关单位充电设施电力接入以及配套改造工作,并负责合规建设和运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相关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价,不得收取接网费用;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接电报装流程,落实开辟绿色通道和限时结办的要求,力争收到报装7日内完成接通电网工作,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利、高效服务。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提高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认识,大小新能源汽车车主充电顾虑,鼓励引导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营造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9年度各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保山市能源局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度各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序号
| 区、县
| 新增充电桩(枪)个数
| 备注
|
1
| 隆阳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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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腾冲
|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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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甸
|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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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昌宁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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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陵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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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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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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