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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贯彻执行国家、省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4.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5.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
6.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7.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8.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承担权限内能源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
9.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电力发展科、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科、能源安全监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市能源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两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网”的总体思路,铆定打造千万千瓦级装机规模的“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滇西能源枢纽、绿色能源强市目标定位,全力推进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示范区”建设。全年计划完成能源工业增加值42亿元,同比增13.5%;全社会用电量170亿千瓦时,同比增21%(高位预测210亿千瓦时,同比增50%);天然气用气量3500万立方米,同比增6%;能源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力争提前完成“十四五”200亿元投资目标;新增新能源并网容量100万千瓦以上,全市电力装机达500万千瓦,力争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07,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07,2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100元,同比增长1.36%。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数增加;2.新能源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07,200元,其中:本年收入2,907,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7,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9,100元,同比增长1.36%。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数增加;2.新能源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07,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0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0元,同比增长0.0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数增加;项目支出368,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500元,同比增长11.6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的临聘人员经费纳入项目中,以及增加了能源中级职称评审相关费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6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52,1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107,1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58,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人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6,1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1501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资源勘探开发—行政运行合计2,114,8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能源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15010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资源勘探开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合计368,500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能源安全检查及新能源项目推进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57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7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1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能源局共申报重点项目1个,已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明细如下:
能源安全检查及新能源项目推进经费,绩效目标:1.通过年度开展能源安全执法检查工作12次以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开展法制宣传不少于2次,力保全市能源运行安全、能源行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能源行业工程质量安全;2.通过到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南方电网总部汇报对接,2024年新增新能源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能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8,0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5元,同比增长0.9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残疾人保障金及医疗费金额增加1,955元,职教工会费增加1,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能源局资产总额922,071.05元,其中,流动资产5244.60元,固定资产900,157.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669.4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00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8,304.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