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3483-9-02_H/2017-102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4-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民主建国会保山市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单位内控机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单位“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0.5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