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123483-9-09_D/2018-06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01 |
文号 | 浏览量 |
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药品、医疗器械、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药械和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是对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药物滥用的安全监管,确保人体用药用械及使用化妆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7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督导,以及确保监测中心开展死亡、严重及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核查工作。全年计划完成每百万人口不低于500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报告的审核、评价,全年完成每百万人口不低于130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提高报表质量。开展哨点医院的督报和考核工作,全年完成每百万人口不低于30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稳固现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报告的基础上,全年收集报表不少于500份,辖区内无零报告单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17〕26号)精神,明确监测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结合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保山市中心签订的2017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目标。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3月份市财政局拨款1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100,000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87,110元:办公费支出13,861元,印刷费8,920元,手续费676元,邮电费436元,培训费24,889元,差旅费35,1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3元。“资本性支出”12,890元:办公设备购置12,890元。资金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应完成500份/百万人口,2017年已完成76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应完成130份/每百万人口,2017年已完成30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应完成30份/每百万人口,2017年已完成35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应不低于500份,2017年已完成1149份。质量指标上:“四项监测”培训数不低于3期,2017年已完成6次;药品监测报告质量评估应完成100份,质量评估共抽取120份;医疗器械监测报告质量评估不低于100份,2017年已完成120份;哨点医院工作督导和检查考核应不低于10家,2017年已督导和考核18家;严重、死亡和群体病例核查应完成发生后核查率100%,2017年已100%全部核查;药物滥用宣传应不低于1次,2017年已宣传3次;化妆品宣传应不低于1次,2017年已宣传3次。时效指标上:已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本指标上:四项监测培训(会议)费≦300元/人.天,2017年已完成约500人次的培训,无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四项监测报告约30元/份,2017年已完成3858份报告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上: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用药用械,减少不良反应/事件重复发生。社会效益指标上:发现药械化潜在风险和上市后风险管理,保障公众合理用药用械使用化妆品。生态效益指标上:提升患者健康水平和生存质量,降低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可持续影响指标上:上市后药械化风险管理,保障公众合理用药用械使用化妆品。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用药用械依据,提升医患人员不良反应/事件认知力。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药品、医疗器械、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项目在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2014年10月24日由于改革完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从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中划出,因财务不独立,2017年仍与药检所合并核算。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