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123483-9-09_D/2018-0601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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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重大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做好食品监管工作一要有资金的支持,没有资金支持,监管工作就是无米之炊;二要技术支撑,现在违法手段高明,没有较好的技术手段,打击食品违法就没有依据;三要有设备支助,食品检验需要检验设备和器材,无设备和器材难以完成食品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2017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7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预算资金20万元,实际到位2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支出2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万元(其中:办公费1.50万元,印刷费2.70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47万元,邮电费0.60万元,差旅费11.18万元,培训费2.17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占总支出的94.95%;其他资本性支出1.0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1万元),占总支出的5.0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加大风险排查,组织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清真食品、普洱茶质量、旅游市场食品、白酒小作坊、食盐等9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草乌等毒性中药材和山茅野菜、野生菌制作售卖行为专项监督检查,防控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2)强化风险防控,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加强应急事件处置上报,按要求妥善处置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发生的乌头碱类物质中毒事件。

3)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开展了茶叶、食糖、饮料、糕点、月饼等等飞行检查,将全市2461户生产加工单位列入监管对象被纳入检查计划,开展抽查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食品生产企业717户次,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875户次,与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共签订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2717户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5736条。及时启动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管理,促进“宽进+严管”无缝对接,使监管人员对小作坊监管要求及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义务与责任知晓率达100%,全市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51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食品行业发展,带动社会经济增长,实现从业人员收入增加。

(2)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提高。

(3)生态效益指标

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众对食品市场的满意度≧7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项目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市局机关各项目科室开展的自评情况,201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项目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各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

2.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3.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七、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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