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0-0629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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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药品抽验经费项目)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药品抽验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药品检验工作是药品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为切实做好2019年药品检验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保证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社〔2019〕26号)精神,明确所长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扎实落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抽验任务的通知》(保市监发〔2019〕10号)及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抽验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2月份市财政局拨款42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6日止,项目资金支出393,900.69元,财政收回项目资金26,099.31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24,000.69元:办公费6,964元,邮电费3,696元,培训费26,610元,差旅费74,230元,维修(护)费26,490元,劳务费2,779元,专用材料费183,231.69元。“资本性支出”69,9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400元,专用设备购置49,4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00元。资金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上:全年完成药品抽验任务901批次,其中:药品检验任务501批次(监督抽验311批次,基本药物抽验190批次),药品快速检验400批次。采购多参数测试仪1台、洗衣机2台等专用设备3台(套);采购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1台(套);购置文件柜、档案柜等家具用具等10组。为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水平,选派专业技术人员13人次到北京、上海、成都、昆明等地参加中药安全性质量控制与最新检验技术、药品监管业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提升等培,同时完成“好医生”远程继续教育培训19人次,聘请CNAS认可专家到单位开展培训1次。质量指标上:2019年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时效指标上:抽验任务已于2019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成本指标上:2019年药品抽验成本按700元/批次测算,任务量按600批次计,其中:实验室400批次,快速筛查200批次;2019年实际完成药品抽验901批次,其中:实验室501批次,快速筛查400批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上:能有效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社会效益指标上:药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生态效益指标上: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可持续影响指标上:为科学监管和政府药品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全面完成全市药品抽验任务,2019年实际完成药品抽验901批次,其中:实验室抽验501批次(监督抽验311批次,基本药物抽验190批次),快速筛查400批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监督和服务对象满意率≧90%及药品抽检不合格率≤10%,监督和服务对象调查表发出8份,收回8份,平均得分98分,满意率100%。药品抽检不合格率0.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药品抽验经费项目在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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