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0-062901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履行打击防范传销源头预防防范和管控治理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确实把打传创无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打传与创建相结合,一手抓打传,一手抓创建,切实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成果,在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发挥“示范点”的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企业”工作;二是组织全市认真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严格按照省、市打私办的工作要求,开展好打击走私的各项联合行动,加强反走私贩私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仓储场所、停车场、物流货运场、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对重点部位经营的粮食、冻品、洋垃圾(矿渣、轮胎、电池)严查商品来源,严核检验检疫,严查商品质量。严厉打击走私白砂糖、成品油行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19年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整体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了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工作经费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市场监管局新组建成立,工作职能职责整合,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与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不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对重点工作和监管领域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学习与政策研究,努力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成本控制,四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培育力度,不断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和打私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