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70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经费)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药品、医疗器械械和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是对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药物滥用的安全监管,是确保人体用药用械及使用化妆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的人员宣传、培训、工作督导,以及确保监测中心开展死亡、严重及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核查工作。全年计划完成不低于1578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报告的审核、评价,全年完成每不低于395份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提高报表质量。开展哨点医院的督报和考核工作,全年完成不低于105份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稳固现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报告的基础上,全年收集报表不少于300份,辖区内无零报告单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21〕10号)文件精神,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结合云南省药品评价与保山市中心签订的2021年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目标。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3月份市财政局拨款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81459.15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1459.15元:办公费支出3681.00元,印刷费8600.00元,邮电费632.15元,培训费8492.00元,差旅费17444.00元。“资本性支出”3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0000.00元。资金结余18540.85元,年底财政已收回。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设备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保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应完成1578份,2021年已完成1938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应完成395份,2021年已完成701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应不低于300份,2021年已完成596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应完成105份,2021年已完成201份。质量指标上:“四项监测”培训数不低于1期,2021年已完成3期;药品监测报告质量评估应完成100份,质量评估共抽取124份;严重、死亡和群体病例核查应完成发生后核查率100%,2021年已100%全部核查;药物滥用宣传应不低于1次,2021年已宣传3次;化妆品宣传应不低于1次,2021年已宣传3次。时效指标上: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本指标上:四项监测培训(会议)费≦400元/人.天,2021年已完成约400人次的培训,无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四项监测报告约30元/份,2021年已完成3436份报告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上: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用药用械,减少不良反应/事件重复发生。社会效益指标上:发现药械化潜在风险和上市后风险管理,保障公众合理用药用械使用化妆品。生态效益指标上:提升患者健康水平和生存质量,降低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可持续影响指标上:上市后药械化风险管理,保障公众合理用药用械使用化妆品。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用药用械依据,提升医患人员不良反应/事件认知度。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药品、医疗器械、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项目在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做到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