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708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特派员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要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为科技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7月,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精神,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科技厅局于2021年7月份实拨项目资金1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100000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差旅费12286元,培训费23475元,专用材料费5973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2元。资金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决策机制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政府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确保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上: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10名科技特派员到各县区挂钩单位完成5期,200人次的技术培训。质量指标上: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百分之百完成。时效指标上: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本指标上:1万元/每人.年。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标准补助,2021年选派10人,期限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可持续影响指标上: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参训人员满意度100%,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
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