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2-0708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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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上年额度结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

(上年额度结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引导受派科技人员到“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做好服务创业工作,实实在在为受援单位解决实际问题。2020年选派2名科技工作人员,期限1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已于2021年8月31日圆满完成受援单位科技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1号)精神,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完成受援单位科技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局于2021年1月份拨上年项目额度结余4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项目资金支出39999元,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9999元:差旅费24999元,培训费15000元。资金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决策机制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及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政府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情况,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确保项目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上: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科技人员到挂钩服务点现场技术服务及培训3次,培训150余人次。质量指标上:参训率百分之百完成。时效指标上: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成本指标上:人均培训定额标准≤130元,差旅费标准≤340元。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0元标准补助,2020年选派2人,期限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上: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上:参训人员满意度100%,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满意率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规定期限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上年额度结余)在项目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资金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

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自评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预算管理机制。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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