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2-070801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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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之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上来,深刻认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政策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建立和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化工作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科牵头组织实施自评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明确定本年度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培训会议,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是及时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三是根据已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总结2021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按时完成项目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下达了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73.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使用,符合《会计法》、《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将会议费、交通费、接待费、办公费等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着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精神管理好项目经费,杜绝经费支出随意性。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100分,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财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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