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000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使用年度各项预期指标自评分为95.78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10.00万元,已执行7.89万元,执行率为78.9%。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2年底,实用项目资金7.89万元。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2年底,未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目标2.1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量化不够;项目经费支出时效性不强。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批复的年初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行[2020]380号)。资金用途: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障全市人民用药用械及化妆品使用安全有效。2022年-2024年三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低于480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不低于1200,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不低于90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低于330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1)执行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10.00万元,已执行7.89万元,执行率为78.9%。
(2)完成的绩效项目。
截止2022年底,实用项目资金7.89万元。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22年底,未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目标2.11万元。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400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160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110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数>=300份、举办各县区“四项监测”培训>=1期、外出培训>=6人次、哨点医院工作督导>=3次、药物滥用宣传>=1次、药物滥用报告质量评估>=80份、化妆品宣传>=1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医疗机构提供更加合理用药用械依据、发现药品、器械和化妆品潜在和上市后风险、提升患者健康水平和生存质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医疗机构提供更加合理用药用械依据。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上年的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