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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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成立于2005年10月,当时挂靠在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内。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市机编编办〔2014〕17号)精神,2015年4月,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正式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独立重组,为原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编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主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在编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内设2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2017年10月,经市财政局批准,单位设立基本账号和专用账号,自2018年1月起,我中心正式成为独立预算的事业单位。自2019年5月起,我中心主管部门变更为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药品、医疗器械械和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是对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药物滥用的安全监管,是确保人体用药用械及使用化妆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以及确保监测中心开展死亡、严重及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及时核查工作。按目标任务要求,我中心开展了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质量评估,对报告和抽样评估的报告表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未发现虚假情况,均为真实性数据。对规范性和完整性填报情况进行分析,所有新的、严重的报表能及时进行核查,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规范填写核查表并及时上报。对死亡报告及时现场核查,填写核查表,收集药品相关资料,撰写核查报告,及时上报省中心和市局。2022年-2024年三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低于480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不低于1200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不低于90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低于330份。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撰写工作简讯16篇,同时上报市局和省中心;被市局采用4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收入85.98万元,其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9万元,占收入83.9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7.78万元,占收入9.05%;210 卫生健康支出6.01万元,占收入6.99%。
2.支出情况
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2022年支出85.98万元,基本支出78.05万元,占支出90.7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43万元,占基本支出86.5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2万元,占基本支出4.21%。项目支出7.93万元,占支出9.2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逐步完善,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预算执行的基础,我中心积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考核制度。一是自我中心财务独立以来,部门预算编制采用“两上两下”的稳序进行,主要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通过“两上两下”的稳序共同编制预算。二是编制预算主要采用零基预算法,部门支出预算按照预算年度内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项目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中心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中心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②组织实施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目标。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相关规定,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②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此外,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二)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有效: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
②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③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69.11万元,决算数为86.98万元,差异数为17.87万元,差异率为25.86%。主要为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开支增多及项目支出调整、增加。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7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9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2022年度涉及 保财行〔2022〕32号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7.89万元、保财行〔2022〕47号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0.031万元、保财行〔2022〕47号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0.0033万元。
(四)效果情况分析
药械安全性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经费项目在目标方面能够做到明确、细化量化;决策过程方面,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合理;资金到位方面做到完全到位,资金管理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组织实施方面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决定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我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单位内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测算预算执行进度,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我单位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要求业务科室也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了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业务科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