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仪器检定及实验室运维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仪器检定及实验室运维经费项目自评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具210台套,完成市局下达药品监督抽验253批次。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质量指标。完成率达到100%。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时效指标:仪器检定及药品抽检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成本指标:检验成本测算按700元/批次测算。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社会效益指标:药品安全总体水平逐年得到提高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生态效益指标: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节约生产成本,提倡绿色生产;分类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减少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科学监管和政府药品安全工作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标准值5分,得分5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满意率100%。标准值5分,得分5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政府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全面保障实验室为完成监督及评价性抽验检验检测任务,计划全年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具200台(套),完成市局下达药品监督抽验200批次任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市监发〔2022〕15号)精神,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扎实落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保山市药品及药包材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市监发〔2022〕20号)精神,充分发挥抽验在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120000元,执行数118956元,执行率99%。项目已按规定时限内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绩效目标已如期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