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自评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2022年选派16名科技特派员到各县区挂钩单位完成技术服务指导,全年举办4期186人次技术服务培训。标准值20分,得分20分。质量指标。完成率100%。标准值20分,得分20分。时效指标:目标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成本指标:科技特派员成本经费按1万元/每人.年执行。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可持续影响指标: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满意率100%。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政府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经云南省科技厅认定16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科技特派员,到保山市各县(区)挂钩单位完成技术服务指导。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和服务,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进一步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为科技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保财教〔2022〕106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2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精神,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注重服务质效,科技特派员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发挥个人特长推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乡村振兴赋能添智。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160000元,执行数160000元,执行率100%。该项目目标任务已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绩效目标已如期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