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
(上年额度结余)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上年额度结余)项目自评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两年共组织技术培训15期800余人次。标准值20分,得分20分。质量指标。完成率100%。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时效指标:目标任务已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成本指标:人均培训定额标准≤130元/人.天,差旅费标准≤340元/人.天执行。标准值20分,得分2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参训人员满意度满意度: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满意率100%。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政府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引导受派科技人员到“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做好服务创业工作,实实在在为受援单位解决实际问题。2021年选派10名科技工作人员,期限1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已于2022年8月31日圆满完成受援单位科技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2〕1号)精神,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完成受援单位科技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不松懈。每个季度都会对资金及工作进度做到检查监督,保证按期按质完成。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140823元,执行数140823元,执行率100%。该项目目标任务已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绩效目标已如期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