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3-00010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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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自评50.4分,该项目未完成是因为项目期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当年共组织技术培训4期186人次。标准值20分,得分8分。质量指标。参训率100%。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时效指标:因项目期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标准值10分,得分2分。成本指标:人均培训定额标准≤130元/人.天,差旅费标准≤340元/人.天执行。标准值20分,得分2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因项目期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标准值10分,得分8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因项目期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参训人员满意度未开展。标准值10分,得分1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支付,政府采购均按保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和挪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引导受派科技人员到“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做好服务创业工作,实实在在为受援单位解决实际问题。2022年选派16名科技工作人员,期限1年(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完成受援单位科技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主要是加强领导,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2〕93号)精神,明确中心主任为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完成受援单位科技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320000元,执行数38296元,执行率12%。该项目目标任务未完成,因项目期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绩效目标未完成,因项目期限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已按规定如期公开项目绩效结果。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强化资金使用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更规范、更合理,切切实实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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