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40401-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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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8号)文件,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号)、《中共保山市委编办关于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名称变更和加挂保山知识产权维护援助中心牌子的批复》(保编办〔2022〕63号)、《关于调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的批复》(保编办〔2022〕90号)文件,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是:

(1)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保山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举报事项的登记、分办、汇总、督办和分析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负责投诉举报数据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知识产权咨询指导、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等工作。

(2)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生产过程、使用环节限现场检查,以及有关生产质量、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符合性检查;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承担客户委托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业务技术工作,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及质量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综合上报或反馈食品药品质量情报信息;负责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食品药品年度检验任务和临时性指令性任务;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3)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再评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8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科技信息科、规划财务科、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园区综合服务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26个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号)文件,下属3个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是:保山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牌子);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加挂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

3.人员情况。

2019年3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市委编办核定,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54名;事业编制47人。

年末实有人数113人,行政人员6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6人。其中:市场监管局(本级)行政人员67人,12315投诉举报中心非参公事业人员11人,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非参公事业人员31人,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非参公事业人员4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结合全面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定各项绩效目标。具体为:设立一级指标3个,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设立二级指标6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立三级指标17个。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23133108.00元,年底决算数为26695115.72元,差异率15.40%。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19182500.00元,年底支出数21198032.19元;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281704.00元,年底支出数47142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2095104.00元,年底支出数2939278.81元;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1573800.00元,年底支出数1550802.72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0.00元,年底支出数30431.00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0.00元,决算支出数505151.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项财务工作的开展均“有法可依、有据可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一是通过组织自评工作,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在部门内部树立“立项必讲绩效”的管理理念,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三是通过自评,进一步对我部门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起到了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四是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本报告着重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规范情况,开展自评。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绩效自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围绕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等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三)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自评2023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以下事业成效:一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经营主体增量提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纵深推进经营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经营主体培育量质齐升。截至11月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254888户,净增36592户,同比增长19.95%、增速16.76%,超额完成省级净增目标任务数8078户。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04.85户,增速16.76%,比省级目标任务数(101.52户)多3.33户。达成“个转企”7402户、达成率354.50%。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高标准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出台《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普遍落实。清理政策措施文件430件,审查增量文件157件;强化反垄断线索核查。聚焦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2件;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清退违规收费493万元。三是实施质量提升行动,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出台《保山市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弘扬“工匠精神”,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加强质量服务。大力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获得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加强民生计量监管。检定在用计量器具5.64万台(件),检定合格率99.76%。加强标准化建设。高质量承办全国知识管理标委会地理标志分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制定体现保山特色、先进实用的保山市地方标准36个,制定发布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昌宁红茶》,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保山小粒咖啡》顺利通过立项答辩。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咖啡品质与安全)顺利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现场核查。加强认证监管。深入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力度。认证有机企业111户,证书148张,认证产品种植面积25.78万亩、产量7.6万吨。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活力持续激发。统筹推动实施《保山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新格局。加强商标专利注册保护,优化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保山受理窗口服务质效。全市专利授权497件,发明专利有效量231件,增长52件、增长率29.05%。商标有效注册量19992件,增长1944件、增长率10.77%。全市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2件,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件,授权使用企业36家。加强地标工作投入,兑现知识产权资助奖励22.69万元,保山小粒咖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五是强化监管效能提升,市场环境更加公平高效。强化依法监管。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保留2件、废止2件、修订1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07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深入推进“铁拳”行动,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查处涉导向、政治敏感性问题违法广告,持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媒体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深化商品过度包装综合治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等工作,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22件、案值938.04万元。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市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提升12315平台处理效率和调解成功率。收到投诉举报和咨询16135件,投诉办结率97.6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79.32万元。强化信用监管。全市企业年报2.12万户、年报率95.54%。强化信用监管和“双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制定部门抽查计划590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58个,检查市场主体5870户,发现问题710户,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强化智慧监管。数字赋能破题,建成可视化视频系统,市、县、乡、村四级视频调度互联互通;全省电梯社会共治试点项目落户保山;全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试点项目任务圆满完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保山经验。六是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四个安全”监管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制发《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全市4990名党政领导干部分级包保25852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包保督导。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7万户次,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安全保障科学家论坛等重点活动102场次、10.5万人次。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以及“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散装白酒质量安全提升等三年行动。强化抽检监测,完成抽检7934批次,合格率96.43%。强化宣传引导,散装白酒、有毒野生菌、毒性中药材、农村集体聚餐等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深入人心。严格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紫皮石斛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GAP基地建设示范”“云南省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国际联合实验室”获省科技厅立项。强化预警监测,收到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3492份,百万人口报告数1436份。严格日常监管,加大抽检力度,抽检药品20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完成率100%。持续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3128户次,查办违法案件205起,同比增长72.27%。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巩固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扎实开展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检查使用单位2587家次、特种设备7927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64份,发现隐患2049条,整改1910条,整改完成率93.22%。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检重点工业产品及风险预警9个类别产品434批次;强化后处理工作,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处置率达100%;扎实开展液化气灶具等安全整治,牢牢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七是转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展现新风貌。党建引领更加突出。锚定“四优”队伍、“五好”班子目标,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化。三是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稳步有序推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为民办事、检视整改等各方面取得积极成效,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没有建立完善科学的市场监管系统绩效目标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本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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