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72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应急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3-07-2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提升我市电梯安生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企业负主责、政府依法监管、公众进行监督、检验技术把关”多元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我市隆阳区、腾冲市于年初争取到了“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运用的唯一试点。经过半年多的试点运行,该平台逐步完善,正式上线运行。依据省、市局安排,保山市为“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的首个运用地级市,现将推行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运用,张贴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推广运用的重要意义
电梯是特种设备中公众普遍接触的设备,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大楼内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组织开发的“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以下称电梯社会共治平台)”,在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建立维保关系注册登录该平台后,将自动生成“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通过支付宝扫描张贴在电梯上的二维码,维保单位可实现维保任务管理、合同管理、扫码维保等;使用单位可以实现电梯档案管理、合同管理、预警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对维保情况进行监督、签字等功能;乘客通过扫码可获取电梯安全基本信息,查看是否定期保养、是否在检验周期运行,还可以对电梯安全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在平台上的举报、投诉,有利于各方齐抓共管,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各县(市、区)局要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运用电梯社会共治平台的职责
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的运用,关键在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各县(市、区)局要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双方必须注册、登录云南省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导入电梯数据,建立电梯维保关系,生成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在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内,分别完善各自信息,将可以填空的信息都准确填写保存。
(二)电梯维保单位要将所有维保人员录入系统,所有维保人员应进行实名认证,获取个人登录账号。积极使用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派发维保任务,维保人员应进行扫码维保,在平台上作好每一次维保记录。
(三)电梯使用单位要将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输入安全人员管理板块。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应进行实名认证,获取个人登录账号,严格监督维保单位维保工作质量,并在平台的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当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解除维保合同生效时,必须主动的在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内操作合同关系的解除,并撤除张贴的二维码,建立新的维保关系,更换新的二维码。
(五)制作张贴和维护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
以上(一)、(二)(三)项工作应在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方法见附件1.《社会共治操作手册》。
三、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的制作和设置
(一)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的设计与制作
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设计,式样、尺寸、内容全市统一,不得各行其是。现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模板已设计定型,它将《电梯使用标志》和《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组合在一起,内容简明扼要,采用亚克力材质,美观适用,并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同意采用(模板样式见附件2)。
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应由各电梯使用单位按模板制作。为鼓励首批张贴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的单位,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订制了一批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2023年9月20日前由电梯维保单位或使用单位到制作单位(见附件3)领取张贴。制作海报的费用半价收取(每块10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制作单位支付另一半费用。
(二)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的张贴
全市范围内除杂物电梯外,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垂直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均应粘贴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垂直电梯的二维码海报应张贴到轿厢内适当醒目位置,海报底端离轿厢底面约1.5米,便于乘客阅读和扫描二维码;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张贴于上或下端站的适当醒目位置(不限于一定要在梯子上,也可以是梯子旁的墙面等处,但必须让乘客一看就知道是该台梯子的标志)。
(三)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海报负载了《电梯使用标志》和“电梯安全公众监督”标志,是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损毁、破坏,使用单位发现有人故意损毁、破坏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应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加强宣传,抓紧推进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迅速将此文贯彻到每个电梯使用单位,加大对电梯社会共治服务平台运用的宣传,抓紧推进张贴电梯社会共治二维码,把每台电梯的安全状况赋予码上,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把“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与电梯社会共治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早出成效,使我市电梯使用管理水平上一新的台阶,让人民群众真正乘上安全梯、放心梯,为全省推行电梯社会共治工作作出示范。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