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09_A/2018-072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
文号 | 保工商办字〔2018〕16号 | 浏览量 |
余朝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授权腾冲边合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腾冲边合区基本情况及工商职能履职情况
(一)腾冲边合区基本情况。保山市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自2015年12月起实行实体化运作,为保山市直管的园区之一,工商(市场监管)工作划归边合区综合执法局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划归边合区管委会,业务工作由保山市工商局和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腾冲边合区管委会辖区含中和镇、猴桥镇及原石头山工业园区管委会,截至2018年5月31日,辖区内有市场主体2581户,注册资金351325.66万元。其中:内资企业63户,注册资金163305.58万元,私营企业352户,注册资金145129.2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70户,注册资金7917.13万元,个体工商户2096户,注册资金34973.75万元。
(二)市场监管机构人员情况。腾冲边合区市场监管工作由综合执法局承担,原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所、中和所、猴桥所机构和人员全部划转边合区综合执法局,现综合执法局派出机构有中和市场监管所和猴桥市场监管所(原工业园区市场监管所撤销)两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编制9人,现有在职在编市场监管人员共8人,临时聘用人员4人。其中:综合执法局机关在职人员3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中和市场监管所在职人员2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猴桥市场监管所在职人员3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现从事工商登记业务工作为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开展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内资和私营企业登记工作由腾冲市市场监管局登记。
(三)开展内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登记的条件和设施情况。目前,腾冲边合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机关从事市场监管人员现有3人,注册登记人员现有2人,其中1人到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股进行了短期学习,基本能掌握企业注册登记相关知识和登记录入工作。设备设施方面:现有办公室1间,工商内网光纤已接入,有台式电脑4台(有2台已经严重老化),打印机2台。
二、建议办理情况
2018年6月13日,市工商局许旻副局长召集企业注册科、腾冲市市场监管局、腾冲边合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相关同志与人大代表余朝蕊同志进行了面对面的协商讨论,形成下列一致意见。
(一)授权腾冲边合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利于园区发展。园区实行实体化管理后,各项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授权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利于园区经济发展,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特别是授予工商登记职能后能便于园区企业办事,缩短企业办事时间,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被委托主体不适当,由于体制不健全,园区没有设立市场监管部门,市工商局委托综合执法局行使工商登记职能不符合目前法律规定。二是按照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市工商局只有各类公司登记权限,没有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权限,无法作相应授权,需腾冲市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园区综合执法局登记。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无法授权。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于2006年由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授予,按文件规定被授权单位不得向其他单位转授登记权。四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办理许可证。工商登记职能只是市场监管中的部分内容,如授权后,还面临食品经营企业办理食品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问题,同时还面临后续市场监管许多具体问题。五是授予工商登记权限缺少人员和必备的硬件条件。如开展企业登记工作需建设登记注册服务厅1个,企业登记档案室1间,购置2台台式电脑,在职在编注册登记人员2人(需有执法资格),档案管理人员1人,在职在编监管人员2人(需有执法资格)。
(三)办理意见。一是建议成立园区分局。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各级工商、食药监、质监部门将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局,建议在市级机构改革中,新增市局派出机构,在边合区设立市场监管分局,具体承担原工商、食药监、质监职能职责,完善管理体制。二是对入驻园区的外资企业,市工商局将提前介入,加强服务。如提前网络预审材料,到市局办理登记时优先办理,即到即办,服务好园区经济发展。
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