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09_Z/2020-010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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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保山总支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第59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们对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关心,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需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历来高度重视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监管,从严整治,依法维权,老年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有效有力。截至目前,保山市获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163户,其中生产企业2户,经营企业1161户。
一、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抓落实。一是纳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每年与县(市、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保健食品安全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目标责任考核促监管工作落实。二是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制定了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明确食品、保健食品日常监管任务要求,确保保健食品日常监管“有人员、有职责、有计划、有监督”。2019年5月15日至17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对全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三是纳入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先后制定下发了《2016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保食药监督食经〔2016〕8号)、《保山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保食安办〔2017〕24号)、《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保食安办〔2018〕24号)《关于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保食药监食生﹝2019﹞1号),连续4年集中针对保健食品市场乱象开展治理。
(二)强化日常监管防风险。一是严格许可准入。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保政发〔2014〕144号),将食品流通许可全部下放,由各县(市、区)局负责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目前,31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已下放地州市级29类,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仍由省级审批,充分说明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重视,对保健食品实施了更严格的许可准入条件。二是严格过程监管。按照属地化、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监管和风险分级管理要求,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隐患排查。三是严格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抽检覆盖率、问题发现率、处置结案率、信息公开率,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2018年,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抽检食品1065批次,合格率97.4%;食用农产品1440批次,合格率98.95%。
(三)突出专项整治乱象。2016年,围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先后抽检10批次保健食品,检测结果均为合格。2017-2018年,连续2年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声称、夸大宣传、误导欺骗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期间,共下发监督意见书630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0份,抽检保健食品5 批次,抽检合格率100%。2018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办第五督查组对腾冲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抽查。今年上半年,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重点对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18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356个,检查保健品经营店铺847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
农村集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10个,监测各类广告3353条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0.11万元。与此同时,2017年-2018年市公安局对保山中心城区非法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保健器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共摸排9家老年人保健食品、保健器材经营店,但对经营户是否涉嫌犯罪进行秘密取证无果,老年人又不愿意报案、指证,难以获取犯罪证据,无法立案打击。2018年,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永昌派出所打处1起利用销售保健品欺诈老年人的治安案件。目前,联合市公安局制定了《开展向老年人非法推销“保健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新一轮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促共治。利用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宣传周、“12315”等组织宣传活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五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积极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安全常识、科普知识。2019年,聘请了保山三馆俱乐部和青华海天天快乐健身团两支广场舞队伍成为食品安全志愿队,积极与保山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网络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对接,在外卖箱上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让“外卖小哥”成为食品安全流动宣传员。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先后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1244 场次。邀请2000多人次参观检测机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学校食堂,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6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余万份(册),张贴宣传画/展板1240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5600余条。摄制了5期食品安全宣传片在保山电视台进行系列宣传,市级在政务网站上先后发布70余期食品监管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当前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为:一是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多、小、杂、散”,且销售模式日益多样化。虚假宣传、会议销售等具有很大的流动性、隐蔽性,存在日常监管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二是保健食品新品种层出不穷,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与监管需求差距较大,极易产生新的风险隐患。三是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尚不匹配,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监管手段和技术支撑不够,影响监管效能。四是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和科学知识普及与老年人健康生活需求有一定差距,致使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存在滋生土壤。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执法,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一是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建章立制、督查考核、跟踪问效,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落实。二是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者信用档案、分级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日常监管效能。三是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和规范指导相结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隐患排查和抽检监测工作,严格“产、供、销、存、购”全过程监管。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销售”等新经营销售行为的监管,重点针对租用场地通过集会宣传出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重拳整治故意夸大成效、哄骗老人的销售模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震慑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二)整合力量,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一是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进一步做好整合、融合、聚合工作,克服专业人少而监管缺位等现象。二是高度重视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干部轮训等方式,充实和更新食品监管专业知识,加强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三是积极探索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和资源整合的新路子,整合辖区内涉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现有检测资源,实现检验设备共用、检验成果共享。注重检验检测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从根本上解决检不了、检不出、检得慢等问题,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与此同时,今年市政协通过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对全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并起草了《全市保健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视察报告(送审稿)》,此报告中建议: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步伐,可按区域划分在全市统筹设立2-3个较高水平的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逐步配备并不断更新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必备的硬件设施。四是充分运用社会监督力量。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邀请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逐步建立群众举报违法保健食品机制,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集中曝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案件涉及的违法主体。
(三)强化宣传,营造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一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强政策解读,做到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干部在行动、市场有监管,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对宾馆、酒店、会议(会务)中心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引导其自觉抵制保健品营销活动。二是在宣传和发动群众方面,采用形象直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重点关注社区和人群聚集地,特别关注中老年人和中小学生群体。三是对保健品市场,特别是中老年人保健品,要加强科普宣传,培育消费者正确的保健养生理念,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正确选择能力,有效降低消费风险。四是加大曝光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正面宣传的同时,对违法销售行为和从业人员进行曝光,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五是积极推进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的宣传带动作用,开展关爱孝老行动、保健养生科普行动等,增强健康保健科普知识,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让老年人自觉远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