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0-010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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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12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保山市委:

您在保山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创新机制的建议》(121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着力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注重强内力、用合力、借外力发展,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

一是强内力,提升检测能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积极参加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工作,通过计量认证(CMA)食品类577项,药品及辅料138项,洁净(区)室环境11项,生活饮用水57项,化妆品56项,餐饮具11项,共计850项,涉及检验检测标准

1286项。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药品57项、洁净室(区)环境9项、食品97项,共计163项,所有参数涉及检验检测标准182项。为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领域第二家取得(CNAS)资质。二是用合力,合作共建发展。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学院合作共建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保山分院框架协议,着力打造“一个基地”“两个中心”“三个平台”,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672万元。项目于2016年12月建成,现已投入使用。三是借外力,盘活检测资源。在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加挂市食品检测中心牌子,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与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昆明海关技术中心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合作,借助其优势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2016年抽检食品887批次,合格率96.7%;2017年抽检食品917批次,合格率97.4%;2018年抽检食品1065批次,合格率97.4%。

二、关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通过深化机构改革,目前,全市在58个乡镇(街道、社区)设立了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担着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基层聚合各方力量推进食品安全共治。一是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在所有乡镇(街道、社区)设立了食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或基层监管所所长任食安办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网络化管理。二是壮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针对基层监管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实际,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之中。建立“一专三员”制度,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专干,在村(社区)建立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队伍,由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担任,让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覆盖到村组。今年,市食安办还聘请两支广场舞队伍作为食品安全志愿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积极开展宣传;三是用好基层宣传教育平台。针对“云南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在村(社区)有专职人员、覆盖对象全、信息发布快的特点,经常在平台上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食品安全警示,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成效。

三、关于食品安全治理整治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重点对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18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356个,检查保健类店铺847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农村集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210个,监测各类广告3353条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起,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0.11万元。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了蜂蜜、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标识、粉丝粉条和面制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蜂蜜、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标识、粉丝粉条和面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使用非食品原料、来源不明、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在餐饮环节还开展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过桥米线”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惩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四、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满意度机制

市、县(市、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抽检监测、严查违法行为、重视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是对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最直接的评价和检验,今年,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已将“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作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五、关于树立诚信典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安全优质的食品品牌,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了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保山市11家企业获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分别是:云南景兰热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昌宁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龙塘分公司、保山市凤溪茶业有限公司、龙陵县天潭饮料有限责任公司、腾冲高黎贡山生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省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耈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滇宝贡山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四方街商贸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冲金玉酒店。同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协会,强化企业自律。目前,市食品安全协会有68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成为会员单位。

六、关于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体系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一是加强证前指导。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前,市市场监管局派员现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许可规范,合理建设厂房、合理设置功能间,使企业能够一次性将生产车间的建设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更好地控制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二是大力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省、市将体系建设作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质量管理规范向纵深发展。四是推进商场、超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商场、超市等企业对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等进行自检或送检,加强对配备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培训,强化对快速检测监督管理。五是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特点,隆阳区市场监督局在金鸡乡东方社区试点“邻里食安”网络平台申报+责任保险管理新模式。试点以来,自办宴席申报备案105家,备案率达到了95%,参保83家,参保率达到了80%。市、区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宣传推广的新路子。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不断创新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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