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0-010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7-22 |
文号 | 浏览量 |
驻龙陵活动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07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关心。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提升保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您们所提的意见与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您们指出的困难和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建议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们将把您们的建议吸收到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严格按照“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培训,加大经费保障,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保持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深化行政改革,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
(一)推进机构改革,优化基层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期间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全面提升日常监管效能。目前,市级机构改革已顺利完成,县(市、区)级改革正在推进中。据调查统计,截至2019年5月,五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编制589名,实有人数497名,缺编92名,共设73个乡镇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其中隆阳区人员编制160名,实有人员131名,设市场监管所20个,实有市场监管所13个;施甸县人员编制103名,实有人员75名,设市场监管所13个,实有市场监管所13个;腾冲市人员编制151名,实有人员139名,设市场监管所17个,实有市场监管所14个;龙陵县人员编制83名,实有人员70名,设市场监管所10个,实有市场监管所10个;昌宁县人员编制92名,实有人员82名,设市场监管所13个,实有市场监管所9个。由于人员和编制等问题,目前,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的部分乡镇未独立设市场监管所,与相邻乡镇市场监管所合署办公。
(二)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基层监管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严格按行政区划,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监督员、行政村(居委会)协管员、村民小组(居民小组)信息员制度,建立分级负责制,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无缝监管。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基层督查考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责任压力传导,形成政令畅通、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目标责任督促检查考核,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延伸考核到行政村(社区),建立起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考评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为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近年来,省级财政连续安排基层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用于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所)购置执法装备、开展人员培训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等工作。我市先后有33个基层监管所已按照要求完成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各项目单位按照“八个一”标准配置办公室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配备快速检测试剂盒,有效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投入资金用于场地平整、业务用房修缮、门窗更换、防水处理、厨房修缮、内外墙体翻新等,不断提升监管所的办公硬件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目前,全市59个基层监管所中,共有36个市场监管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其余市场监管所在所在地乡(镇)政府合署办公。
三、强化培训教育,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
重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安排一线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食品药品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水平。2016年,省食药监局组织宣传团对全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开展培训,市食安办组织全市48名基层监管人员到浙江大学进行食品安全师资培训,着力提升了干部队伍执法监管能力。2017年,市食安办组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标准专题培训暨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2018年,市食安办以农村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风险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为重点,在保山市委党校举办了基层食安办及市场监管所业务培训班,全市72个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63个基层市场监管所人员、4个园区工作人员、保山食品安全协会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人员共173人参加了培训。此外,近年来,省食品安全专家服务团先后深入五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省局、市局各业务处室、科室每年组织“四品一械”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监管培训,各县(市、区)局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通过各级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大大提升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本领,着力解决不会管、不敢管、管不好的问题,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一)检测能力提档增速。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采取与学校合作共建、“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不断优化管理层结构和检验人员配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改善检测环境,扩大检测范围,目前检验能力参数情况为:通过计量认证(CMA)食品类577项,药品及辅料138项,洁净(区)室环境11项,生活饮用水57项,化妆品56项,餐饮具11项,共计850项,涉及检验检测标准1286项。通过实验室认可(CNAS)药品57项、洁净室(区)环境9项、食品97项,共计163项,所有参数涉及检验检测标准182项。在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领域,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是第二家取得(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建有动物实验室建筑面积219.62m2,是云南16个州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领域唯一一家取得动物实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近年来,市级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也在逐步加强。先后由省局统一组织采购,投入县级快检设备配备资金购买农残、瘦肉精等食品快速检测试纸卡、试剂等,分别发放到五县(市、区)局开展食品快速筛查,不断加强对基层监管所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的快速检测设备、快速检验室等的配置及指导,提升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筛查能力。
(二)抽检监测力度加大。依托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及省内检测机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完成国抽、省抽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并结合辖区实际,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2018年,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任务1065批次,涉及23个品种,抽检合格率97.4%;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1440批次,抽检合格率98.95%;完成快检工作1865批次,其中发现阳性样品5批次,阴性样品1860批次,阴性检出率为99.73%。对检出不合格食品迅速启动后处置程序,及时立案调查,做到抽检结果公开、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公开,加强风险研判。强化药械化监督抽验,完成药品质量监督抽验501批次,合格率97.4%;完成药品注册抽样3批次,药包材抽样4批次,完成化妆品抽样任务38批次。
五、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关于加快全省“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抓住换证、新办证的契机,鼓励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积极推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逐步建立覆盖生产经营、行政监管、社会评价全过程的信息化体系,探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由事后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变,更快速、更高效完成监管工作,弥补监管力量不足。
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的食品安全,也关乎国家利益。目前,仍存在监管能力薄弱,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对象、监管任务不匹配,监管工作受其他任务冲击现象较为突出,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紧缺,监管手段、技术支撑、检验检测能力滞后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积极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优化基层市场监管人员配置和结构,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创新宣传培训方式,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