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0-100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文号 | 浏览量 |
致公党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车载气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监管的建议(014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保山市共有燃气充装单位8个,其中天然气充装单位3个,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5个;有液化石油气钢瓶40762只,车载气瓶908只(其中出租车464只,公交车300只,私家车7只)。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加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保障城市及居民安全一直是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气瓶充装站作业人员、资源条件、气瓶的收发、存放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充装超期钢瓶,是否充装报废翻新钢瓶,是否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警示标志、充装标签,是否按照规定做好充装过程的相关记录,不断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充装行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执法查处。2019年,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投入资金7万多元,在隆阳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强制取缔了无证充装的保山市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妥善安全处理了数吨液化石油气,拆除了充装管道和设备;配合原省质监局对保山元丰燃气有限公司违法取得液化石油气充装资格的举报情况进行了调查,在省局撤销了其充装资格后,监护其安全处理了4吨多液化石油气;对其他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不认真执行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立案查处案件3件,进一步落实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职责,纠正了行业乱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板报、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要求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入户发放宣传单,讲解安全知识等方式向用户普及燃气安全知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广大人民群众避险减灾和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对提案中相关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将保山车载气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机构的规划建设纳入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问题
经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了解,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将燃气气源、气源设施、燃气管理网等燃气工程纳入统筹考虑,在编制详细规划对供燃气用地等公用设施用地进行优化布局。目前全市气瓶保有量相对较少,且车载气瓶保有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液化石油气钢瓶由各充装单位自行送临近地州检测站检验,车用气瓶由昆明的检验机构帮助拆装和定期检验。保山本地建设检测站的条件暂不具备,对建设检测站的必要性、可行性还需进一步探讨。
(二)关于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采用条形码、二微码等先进信息技术,强化气瓶及钢瓶的追溯性,加大监管力度,减少人为因素错误充装超期未检和报废气瓶等现象的问题
采用信息化技术管理气瓶及充装的确是好办法,但全市目前的充装单位规模较小,难于承担巨大的软硬件投入。目前只能通过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来弥补信息化管理一时难于实现的现状。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动气瓶信息化管理工作,条件具备一家实施一家。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问题
每年市市场监管局都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板报、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下步工作中,将不断更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大对各家各户的燃气知识的宣传普及。
(四)关于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的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深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持续加大对燃气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检查、执法力度,保证行业的有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贵党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