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2-0825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文号 | 保市监复〔2022〕10号 | 浏览量 |
民建保山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山市民间自酿自销白酒监管建议的提案(第0052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引导,推动白酒产业质量安全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行政审批工作要求,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推行“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办理,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能。根据企业申请,对申办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生产场地、厂房建设规划、图纸审查、设备设施布局的指导工作,切实为企业服务。目前,32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已下放地州市级28大类,2021年将9大类食品调整至各县(市、区)受理审批,酒类生产许可仍由市级审批许可。通过不断引导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白酒生产加工企业553户,其中,白酒生产企业25户,白酒小作坊528户,并以固态法白酒生产企业为主。
(二)强化管理,完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法规和标准。围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DBS53/028-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云南省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指南》《云南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指南手册》等文件、法规、标准,要求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白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塑化剂风险防控,严禁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不断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筑牢白酒质量安全基础。
(三)强化监管,保障白酒质量安全稳中向好。强化源头管控,不断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自2015年至今,市场监管部门连续8年围绕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泡制、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白酒小作坊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切实消除白酒小作坊质量安全风险隐患。2021年,针对散装白酒标签标识缺失或不规范和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对标签标识进行一次集中统一规范,统一制作标签模板,明确标签标识内容,做到全市散装白酒标签统一规范。对标签标识缺失或不规范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督促白酒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因散装白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强化抽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已连续多年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针对采购使用甲醇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添加甜蜜素等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和经费保障,每年投入大量抽检资金保障食品安全,2022年,全市共投入207.6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全年共计划抽检5790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验”活动,通过网络投票确定了消费者最关心的10种食品品种,散装白酒投票最高,现场对群众送检的散装白酒经快速检验结果均为阴性。同时,根据群众投票结果,开展了监督抽检,共抽取白酒样品156批次,合格154批次,合格率98.72%。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管共抽取白酒样品269批次,已检验完成244批次,其余产品正在检验中。从抽检结果看,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6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为甜蜜素超标,1批次为甲醇超标。
(五)强化处置,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局始终坚持“四个最严”、风险防控、科学高效的原则,及时消除风险隐患。2018年至今,保山市市场监管局共查处不合格白酒案件88件,已按时完成处置85件,正在处置3件,案件处置均做到了风险控制、溯源控制、依法查处,并及时开展回头整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消除白酒生产经营风险隐患。
(六)强化督导,推动白酒质量整治工作落实。每年进入秋冬季节白酒销售高峰期,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白酒整治情况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全面检查专项整治成效,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出现“反弹回潮”等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切实防范化解白酒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省、市市场监管局派出督导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随机抽查了13个乡镇、5个村委会、6个农贸市场、40户白酒小作坊、64户散装白酒经营户,重点围绕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散装白酒重点环节整治措施落实、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七)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健康消费环境。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发布宣传通告、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手册共计3372份,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正如提案中所指出的,当前白酒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为:标签标识不规范或无标签标识的现象仍然存在;小作坊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农村聚餐使用自酿酒,白酒使用台账记录不健全;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一)督促白酒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山市传统食用农特产品较多,但部分传统食用习惯的产品未列入食品原料、药食同源目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在日常监管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管,加大食品原料的把控,要求企业所使用的原料必须为食品原料、药食同源或新资源食品。
(二)督促白酒生产经营企业提升白酒质量安全。结合新发布的《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与分类》等国家标准,督促白酒生产企业对许可类别、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进行改进,进一步强化白酒生产许可管理,推动白酒质量安全提升,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识。白酒小作坊不得采用固态法以外的生产工艺生产白酒,严禁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
(三)持续加大白酒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监测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散装白酒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添加甜蜜素、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持续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消费意识。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做到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利用三进企业市场主体活动,加大白酒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各类市场主体及时知晓、弄懂法规标准。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范俊美 0875—220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