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2-0825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8-25
文号 保市监复〔2022〕10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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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一次会议第0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保山市委:  

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山市民间自酿自销白酒监管建议的提案(第0052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引导,推动白酒产业质量安全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行政审批工作要求,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推行“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办理,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能根据企业申请,对申办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生产场地、厂房建设规划、图纸审查、设备设施布局的指导工作,切实为企业服务。目前,32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已下放地州市级28大类,2021年将9大类食品调整至各县(市、区)受理审批,酒类生产许可仍由市级审批许可。通过不断引导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白酒生产加工企业553户,其中,白酒生产企业25户,白酒小作坊528户,并以固态法白酒生产企业为主。  

(二)强化管理,完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法规和标准。围绕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DBS53/028-2018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云南省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指南》《云南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指南手册》等文件、法规、标准,要求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白酒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塑化剂风险防控,严禁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不断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筑牢白酒质量安全基础。  

(三)强化监管,保障白酒质量安全稳中向好。强化源头管控,不断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自2015年至今,市场监管部门连续8年围绕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泡制、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白酒小作坊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切实消除白酒小作坊质量安全风险隐患。2021年,针对散装白酒标签标识缺失或不规范和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对标签标识进行一次集中统一规范,统一制作标签模板,明确标签标识内容,做到全市散装白酒标签统一规范标签标识缺失或不规范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督促白酒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因散装白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强化抽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已连续多年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针对采购使用甲醇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添加甜蜜素等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和经费保障,每年投入大量抽检资金保障食品安全,2022年,全市共投入207.6万元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全年共计划抽检5790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验”活动,通过网络投票确定了消费者最关心的10种食品品种,散装白酒投票最高,现场对群众送检的散装白酒经快速检验结果均为阴性。同时,根据群众投票结果,开展了监督抽检,共抽取白酒样品156批次,合格154批次,合格率98.72%。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管共抽取白酒样品269批次,已检验完成244批次,其余产品正在检验中。从抽检结果看,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6批次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3批次为甜蜜素超标,1批次为甲醇超标。  

(五)强化处置,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局始终坚持“四个最严”、风险防控、科学高效的原则,及时消除风险隐患。2018年至今,保山市市场监管局共查处不合格白酒案件88件,已按时完成处置85件,正在处置3件,案件处置均做到了风险控制、溯源控制、依法查处,并及时开展回头整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消除白酒生产经营风险隐患  

(六)强化督导,推动白酒质量整治工作落实。每年秋冬季节白酒销售高峰期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白酒整治情况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全面检查专项整治成效,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出现“反弹回潮”等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切实防范化解白酒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省、市市场监管局派出督导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随机抽查了13个乡镇、5个村委会、6个农贸市场、40户白酒小作坊、64户散装白酒经营户,重点围绕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散装白酒重点环节整治措施落实、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七)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营造健康消费环境。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发布宣传通告、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手册共计3372份,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正如提案中所指出的,当前白酒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为:标签标识不规范或无标签标识的现象仍然存在;小作坊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农村聚餐使用自酿酒,白酒使用台账记录不健全;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一)督促白酒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山市传统食用农特产品较多,但部分传统食用习惯的产品未列入食品原料、药食同源目录和新资源食品目录,在日常监管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管,加大食品原料的把控,要求企业所使用的原料必须为食品原料、药食同源或新资源食品。  

(二)督促白酒生产经营企业提升白酒质量安全。结合新发布的《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与分类》等国家标准,督促白酒生产企业对许可类别、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进行改进,进一步强化白酒生产许可管理,推动白酒质量安全提升,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识。白酒小作坊不得采用固态法以外的生产工艺生产白酒,严禁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白酒,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  

(三)持续加大白酒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监测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散装白酒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添加甜蜜素、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持续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消费意识。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做到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利用三进企业市场主体活动,加大白酒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各类市场主体及时知晓弄懂法规标准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8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范俊美  087522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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