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09_D/2018-0406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04-06 |
文号 | 浏览量 |
解读《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了便于我市冷链物流业有关管理部门、冷链物流企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更好的理解《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8〕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冷链物流是保山市农产品流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产业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食品安全。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肉类、水果、蔬菜等高原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的冷链物流建设,特色农产品冷藏、冷冻、冷运能力不断提升,冷链物流体系初步形成。但是,我市冷链物流仍于较低水平,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不配套、冷链物流企业发展不足、标准体系不健全、冷链运输比重低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不能满足我市建设南菜北运基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需要。
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9号),加快我我市冷链物流发展,减少流通过程中的产品损耗和质量下降,实现生鲜食用农产品跨区域流通、常年均衡销售,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高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市场供给量,保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经多部门联合调研和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市场需求导向,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激励规范,部门齐抓共促”的推进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应用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第二部分: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以园区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和辐射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实现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部分:主要措施。从保障建设用地、支持设施建设、实行融资倾斜、减轻税费负担、创新经营模式、建设标准体系、完善信息平台、培育骨干企业、实施全程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11条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