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23-0104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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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一、《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1号)精神,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二、《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目标任务是什么?

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个100%任务基本达标,创建新标准平安校园”达30%及以上,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5%2023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建设成果巩固提升创建新标准平安校园”达60%及以上,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2024年底,全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新标准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

三、《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工作有哪些?

(一)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责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强化源头防控和治理。二是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建立和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巩固教体、公安、水务、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动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机制成果。推行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坚持学生食堂“六T”管理100%全覆盖,推广学生宿舍(公寓)“六T”管理并力争3年内实现全覆盖。三是健全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学校、专业机构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压实责任,规范程序,细化措施,有效处置突发校园安全事件和善后工作。四是建立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机制。发生重大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找准原因症结,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五是严格落实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和评价机制。修订完善校纪校规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将校园安全管理纳入学校、班级和教师年度考核评价。

(二)提升校园安全“三防”水平。一是建强安全保卫队伍。配齐配强校园专职保安员,确保2022年底前配备率达100%。二是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各级各类学校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等周界设施不得低于2米且要加装防攀爬设施,并设置防冲撞设施,配齐配全防刺背心、橡胶棍、钢叉等门卫防卫器械,确保2022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三是建设校园“智慧安防”。加快推进“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建设,确保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四是创建等级“平安校园”。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全覆盖。

(三)实施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实施“防溺水”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库、河流、坝塘等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加强人工和智能巡查,有效降低溺水事故(件)的发生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政府督查室牵头启动一案三查二是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年度防范学生交通事故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逐步扩大中小学生公交专用线路或“校园直通车”覆盖范围。三是开展“防欺凌”专项行动。制定年度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建立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吸毒、盗窃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四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学校食堂“六T”管理成果,规范学校食堂粮油规范采购和监管工作,建立供应商资格退出、第三方机构质量监测和质量追溯等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体用餐陪餐制度。五是开展“心理健康”专项行动。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年全覆盖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重点关注留守、单亲等特殊学生心理健康。科学规划保山市专门学校建设。六是加强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室准入和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四)强化校园公共卫生管理。一是持续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督促学校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四方”联动机制,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强化学校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推进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探索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卫生保健教师。三是筑牢校园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完善宿舍、食堂、卫生厕所和盥洗、垃圾清理等标准化校园卫生设施。适时组织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和健康体检,完善体育课教学、组织体育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方案、应急预案。

四、《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提升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每学期开展1次全覆盖业务培训。二是抓实应急演练。完善《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实操手册,开展地震、火灾事故、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让每一名师生掌握一定的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二)深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强化警校联动。公安部门推动成立校园安全专门管理机构,分级明确专门警力负责校园安全。落实一校一警工作制度。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完善校园护学岗警校双重管理和信息互通机制。二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每学年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加强校园周边市政设施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的小餐馆、小诊所、小旅店等场所。开展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传教和邪教组织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铲除滋生黄赌毒土壤。三是强化家校社协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建立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督促家长履行校外安全监管责任

五、实施《保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形势分析研判和沟通协调机制,抓牢源头防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财政、发改、教体部门要按照教育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等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民办学校举办者必须足额保障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建设所需经费。

(三)抓实日常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树立激励导向。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大幅下降的县(市、区)、职能部门和学校,视情况给予表扬奖励。

(五)规范责任追究。科学界定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责任追究范围和程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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