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8-0619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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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计生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级计划生育专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级财政补助4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和重点突破的前提下,扎实推进我市计划生育工作。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协调社会力量,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发展人口福利事业。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市级计划生育专项,补助40万元,2017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16分。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独生子女慰问均不低于50户;开展全市计生宣传员培训一次,超过150人参加;加强对村级计生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重点督促完善村级基层基础台帐,对村级人口计生数据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管理,实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板相符,确保村计生宣传员全面掌握辖区人口计生信息并如实、及时上报;全年对各县(市、区)共计开展半年督导一次、年终计划生育工作考评一次。②质量指标,得分17分。稳定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率与综合节育率均达到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求,做好全面两孩统计工作。③时效指标,得分17分。做好全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组织各县(区、市)按质、按时完成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及省“奖优免补”等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对象的调查、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4分。其中:①社会效益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2017年全市申报一次性奖励156户,奖励扶助人数10975人,少生快富532户,特别扶助1447人,享受失独家庭抚慰金51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人数114659人。②可持续影响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在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加大扶助关怀力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使我市计生工作更进一步。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4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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