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13_A/2018-0619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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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级财政补助3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将深化医改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处置经费项目,补助30万元,2017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9.35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24分。2017年全年共开展分级诊疗专项督查2次,全市药事管理全面督查1次,聘请医疗纠纷调解员1人。②质量指标,得分25.35分。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储备管理机制,做好技术和物资储备,具备了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自我保障能力。及时上报和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内全市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起,均得到了及时规范有效的处置。年内坚持实施尿毒症患者救治及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完成了大型医院巡查和医疗服务改善行动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7分。其中: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5分。紧紧围绕监测、预防、处置控制三个重点环节,突出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应急成果得到巩固提升;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2分,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扎实做好医院管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尽量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6.35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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