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13_A/2018-0619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18-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县城评比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级财政补助9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自2015年开始,省级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活动调整为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2017年市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施甸县、龙陵县和昌宁县开展全省第12次卫生检查,报省爱卫办复核。对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村、横山村、香柏河村、杨梅山村和白家寨村,昌宁县田园镇龙泉社区、勐廷社区和新华社区共8个村(涉农社区)创建省级卫生村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省爱卫办复核。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卫生县城评比项目,补助9万元,2017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30分。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鼠、蟑、蚊、蝇至少有两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3倍。②质量指标,得分20分。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4分。其中:①经济效益指标,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投资兴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②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③生态效益指标,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彻底改变脏、乱、差的面貌,呈现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④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提高群众的身体健康素质,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初见成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4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