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2-063002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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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201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采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设备315,涉及金额17.25元,项目采取“统招分采”的联合采购方式进行,由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作为项目采购主体,负责项目装备设备的统一集中招标采购。20219月,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完成后,市卫生健康委与项目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将装备设备配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完成了验收及结算。结余资金82.75元,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安排项目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各地为州市、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采购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和现场快检设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2021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确保专款专用。每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重视督查结果运用,对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并相应扣减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为做好保山市2020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179号)文件精神,保山市2020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共100万元,于2020年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20199号)文件下达市卫生健康委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采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设备315,涉及金额17.25万元,2021年已完成支付,剩余资金82.75万元用于采购卫生监督机构采购职业卫生执法装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专款专用,财务科负责把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政府招标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按项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数量5个,由各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采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设备315,提升、县5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质量指标:设备招标采购结束后,全市职业卫生执法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使用率将大8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执法取证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覆盖率较上年增强,职业卫生案件查处率较上年增强,全市5县市已杜绝职业健康执法“零办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执行率低,未使用资金82.75万元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安排全部用于各采购职业卫生执法装备和现场快检设备。目前结余资金职业卫生执法装备采购正在稳步推进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执行率低绩效评分73.45分,自评为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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