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2-0630030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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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源性疾病已成为一个日趋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作为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哨点医院,历年来我院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将主动监测报告工作作为履行公立医院职责的重要举措,除制定了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外,还将主动监测报告工作上升到依法执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的通知》等各项法律法规、通知要求的高度,以重点科室(急诊科、消化科、儿科和感染科)为主,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聚集暴发线索,提高了食源性疾病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保财社﹝20211号)文件精神,结转至2021年用于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1万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211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1月收到结转2020年省级财政项目拨款-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1万元(保财社﹝20211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源性疾病已成为一个日趋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作为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哨点医院,历年来我院高度重视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将主动监测报告工作作为履行公立医院职责的重要举措,以重点科室(急诊科、消化科、儿科和感染科)为主,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和聚集暴发线索,提高了食源性疾病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识别判断及监测、检测报告的培训。2021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1万元用于试剂耗材款以及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款。

2021年底,省级财政项目拨款-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1万元全部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得分13分。全年内重点科室进行分批培训2次,对各临床科室医生明确和强调了食源性疾病病例和满足采样要求病例的定义和意义。年度内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参加相关培训2人次。2021年全年共上报食源性疾病84250例,病例报告数相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3%,病例主要集中于6-10月夏秋季。其中收治野生菌中毒病例98例,死亡1例。2021年全年进行食源性疾病病原学检测124例,完成了病例信息报告每月平均不少于10例的责任目标要求。②质量指标,得分6分。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查阅门诊电子日志、科室出院登记本,认真核实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发现科室有漏报、迟报和监测检测任务数不达标的现象,按科室责任目标考核扣分并通报全院。③时效指标,得分6分。2021年共完成124例病例采样,本院检测阳性数4例,采样数达标。④成本指标,得分5分。项目预算控制数1万元,项目实施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9分。积极参加、配合疾控人员及时到我院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处置工作。每月收集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数据,收治该类病人的临床科室全力做好救治工作,2021年度内收治重症野生菌中毒1例,死亡1例,扣1分。②生态效益指标,得分10分。食品安全监管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③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分。食品安全监管是全面掌握我国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涉及的危险食品及因素,为政府制定和调整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和保障,为健康保山以及本地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得分18分。每月收集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数据,收治该类病人的临床科室全力做好救治工作,避免死亡病例发生,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底,省级财政项目拨款-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使用2万元,由于部分监测工作处于收尾阶段,故2020年资金还余1万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2021年度已全部使用完。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力度,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对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及时救治,避免死亡病例发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力度,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对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及时救治,避免死亡病例发生,通过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得到群众更多的认可和好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力度,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贡献,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2分。2、对食源性疾病患者进行及时救治,避免死亡病例发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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