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2-063004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11.18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21年1月--2021年12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医疗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基本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需求,使中医药更好地为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支持2018年、2019年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西学中骨干人才等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开展培训工作;支持1个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促进中医治未病服务服务内涵和技术方法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开展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保财社〔2021〕1号财政拨款11.1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支出11.1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98万元、印刷费0.66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3万元、培训费支出1.29万元、专业材料费支出0.45万元、劳务费支出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3.90万元。根据国发〔2021〕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用于培养我院中医人才杨勇医师,完成目标值;治未病中心建设未完成目标值,因为我院治未病将于2021年进行升级改造;人才培养合格率≥95% ,完成目标值;培训计划完成率≥80%,完成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高中医药人才的技术水平,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培训医师及受训学员满意度≥90%,患者满意度≥8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自评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