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2-063004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目)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开展的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部制度,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医院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17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51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21年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1510000元。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21年4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医院财务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业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1月收到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0元(保财社〔2021〕1号),2021年4月收到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300000元(保财社﹝2021﹞171号),2021年4月收到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1200000元(保财社〔2021〕51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使用完毕。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300000元;用于差旅费10000元;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00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购置设备数量年初目标值为1个,2021年完成数量1个,完成年初目标值。
②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年初目标值为50%,2021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为49.62%,未完成年初目标值。
(2)质量指标:
①验收通过率年初目标值为100%,2021年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
②购置设备利用率年初目标值为100%,2021年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
③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年初目标值为44.10天,2021年完成41.86天,完成年初目标值。
(3)成本指标: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年初目标值为120元,2021年完成119.81元,完成年初目标值。
(4)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年初目标值为100%,2021年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
①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例年初目标值为较上年降低,2021年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为297.08元,2020年完成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为291.03元,2021年较2020年增长幅度为2.08%,未完成年初目标值。
②公立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年初目标值为较上年降低,2021年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为11880.71元,2020年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为12606.87,2021年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增长率为-5.76%,完年初目标值。
(2)经济效益指标:
设备采购经济性年初目标值为及时性、合理性,2021年完成目标值,完成年初目标值。
(3)可持续影响指标:
①设备使用年限年初目标值为5-8年,2021年购买设备使用年限6年,完成年初目标值。
②管理费用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年初目标值为20%,2021年完成18.92%,年初目标值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使用人员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0%,2021年完成95%,完成年初目标值。
②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0%,2021年完成95%,完成年初目标值。
③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0%,2021年完成95%,完成年初目标值。
④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年初目标值为≥90%,2021年完成95%,完成年初目标值。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提升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3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相关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单位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