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2-0701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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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419.09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目标21.监测流感活动水平和流行动态,及时发现毒株变异情况,进一步提高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工作质量;2.及时发现人感染H7N9等禽流感病例并开展处置,减少疫情造成的危害;3.掌握手足口病病原谱构成、变迁及毒力变化,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4.2021新发麻风病人2级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联合化疗覆盖率100%,规则治疗率95%以上,麻风反应、神经炎和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治疗率100%。5.建立健全全省伤害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我省伤害的发生水平、流行特征及变化趋势,为伤害防制政策、策略和措施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6.完成城市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7.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监测。8.完成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9.完成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目标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做好202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24号)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项目419.09万元经费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11231日实际支出282.01,项目执行情况得分1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得分20分。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282666人,健康管理210479人,健康管理率74.46%;认真做好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流感监测工作。2021年哨点医院流感常规监测标本980份,核酸检测980份;  

麻风病患者联合化疗期间新发生2级畸残比控制在10%以内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完成率99.6%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全市共设置城市饮用水监测点80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315个,枯水期及丰水期各监测一次,1-12月共监测790份水样。监测结果为:城市饮用水枯水期合格率为92.5%,较2020年枯水期(合格率96.25%)下降3.75个百分点;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合格率为66.98%,较2020年(合格率63.49%)上升3.49个百分点;农村学校饮用水合格率为46.67%,较2020年(合格率53.33%)下降6.67个百分点;全市共发疟疾15例,发病率为0.06/万,比去年同期(26例)相比下降42.31%,均为输入性病例全市共完成发热病人血检10470例,任务数6485例,完成任务数的161.45%,检出阳性16例,阳性率为0.15%开展RDT筛查2392完成县级血片复检867张、市级血片复检300张,开展主动病例侦查40次,完成现症病人治疗16例,有疟史者进行休止期根治46人,完成疫点处置16个,完成血检9240例,任务数8640例,完成任务数的106.94%登革热病例监测县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每月按要求开展登革热病例监测,2021年未发现登革热疑似病例;2021年度全市共完成动物检菌2892只,昆虫检菌1055组,血凝试验1171,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137.71%2892/2100150.71%1055/700167.29%1171/700,全市共设鼠疫固定监测点7个,固定监测点每月开展一次室内﹑室外鼠密度﹑鼠类染蚤率、鼠体蚤指数﹑地面游离蚤指数调查。全年室内放笼42880,获鼠420,鼠密为0.98%。其中黄胸鼠371只,鼠密为0.87%; 室外放夹42900个,获鼠701,鼠密为1.63%,其中黄胸鼠301只,鼠密为0.70%。黄胸鼠鼠体染蚤监测:检活鼠2593只,染蚤鼠554只,染蚤率为21.37% ,获蚤977匹,总蚤指数为0.377其中获印鼠客蚤205,印鼠客蚤指数为0.079,鼠密度和鼠体蚤指数控制在正常范围;②质量指标,得分1518岁及以上全市18岁及以上高血压建档174208人,建档人群规范管理167407人,规范管理率96.10%全市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35880人,30152人,规范管理率84.04%;肿瘤登记点共报告2019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6388例,指标完成率为94.25%;共报告2020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6315例,指标完成率为93.17%;共报告2021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3382例,指标完成率为50.03%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7.18%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复核人数任务完成率达到117.5%及时上报和有效处置了6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计发病40例,报告死亡病例3其中定级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较大事件3起;2021年盐碘、尿碘和水碘质控样品考核  

③时效指标,得分5分。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及时率100%;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处置及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1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4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7分。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市的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在长期内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9分,群众满意度为90%,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方案的设定,2022年继续推进项目实施,有序开展工作,加大预算执行进度,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3分,自评为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中心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待提高。当前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不注重收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业财融合不强。  

二是可操作性待增强。如: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存在偏离,绩效评价方法存在误区、人为主观因素依然很大,绩效评价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是绩效评价无法反映内部控制要求。目前我们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体现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要求,但还不能充分体现出内部控制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  

四是绩效管理无法与风险评估有效衔接。目前单位主动、自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尚未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也无法落实行政事业单位风险评估和控制,影响了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效果。  

五是成果应用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及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科室责任目标考核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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