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2-070101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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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489.7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保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加强监测力度,不出现突发疫情,不发生急感病例及新发病例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掌握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推动优化、整合及拓展现有传染病监测网络,为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疫情信息,实现数据的深度分析与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24号)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我中心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489.70万元经费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11231日实际支出257.54,项目执行情况得分1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4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得分20分。  

完成新出生儿童建证21343人,建证率100%全市适龄常住儿童、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全市免疫规划信息化乡镇覆盖率100%, 全年出生儿童上传人数为20595(含流动儿童),上传率为98.29%,重卡率为0.6全市共报告发热出疹性疾病204例,全部标本经实验室血清学检测,确诊麻疹7例,风疹1例,排除196例,占省下达任务的113%,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为7.461/10监测病例48小时内完整调查率100%、血标本采集率98.04%、病例报告后10日内完成订正分类的比例为100全市设有AFP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0个,按旬开展AFP主动监测报告,1-12全市共计报告AFP病例16报告及时率100%全市共报告乙肝病1302例,其中急性乙肝42例、慢性乙肝1259例、未分类1例。疑似急性乙肝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率为100%(42/42)。报告卡“附卡”信息填写完整率99.6%,报告乙肝病例ALT检测率100%,未能明确诊断为慢性乙肝病例的抗-HBc IgM 1:1000检测率91.75%,乙肝病例分类报告准确率96.25%全市上报AEFI共555例,其中一般反应472例,异常反应31例,偶合30例,心因性反应1例,待定11例。及时报告率为98.02%,及时调查率为91.76%,调查表及时报告率为91.76%,AEFI分类率98.02%。  

完成市级下达初诊任务138.77%,省级下达初诊任务144.7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达92.72%,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97.70%。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开展痰培养或分子生物学检测比例达97.58%,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72.94%,肺结核患者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使用率达95.93%,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99.53%,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7.18%,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5.68%。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达99.32%,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97.75%,耐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达78.95%。  

县级完成医院肝脏B超筛查11320人,任务数10000人,完成任务数的113.20%。人群B超筛查5408人,任务数2000人,完成任务数的270.40%;完成重点人群学生筛查3311人,任务数3000人,完成任务数的110.37%。犬登记管理率100%,完成登记管理家犬驱虫1543只,任务数600只,完成任务数的257.17%。  

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282666人,健康管理210479人,健康管理率74.46%;肿瘤登记点共报告2019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6388例,指标完成率为94.25%,共报告2020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6315例,指标完成率为93.17%;共报告2021年肿瘤发病/死亡病例3382例,指标完成率为50.03%;全市系统录入死亡卡15788张,报告粗死亡率654.88/10(换算为年)。其中:隆阳区5884张、施甸县2209张、腾冲市3706张、龙陵县1745张、昌宁县2244张,5县(市、区)报告粗死亡率分别为隆阳区653.99/10,施甸县752.13/10,腾冲市600.11/10,龙陵县647.7/10,昌宁县679.04/10万。  

2021共开展新冠肺炎相关标本检测83538172357例,无阳性病例2021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9083例,发病率为373.5994/10万。其中乙类传染病134115例,发病率为169.2570/10万,较去年上升0.69%;丙类传染病84968例,发病率为204.3424/10万,较去年上升85.89%。其中,新冠肺炎215例(缅甸输入),较去年上升1854.55%。  

全市20211-12开展HIV抗体筛查2403623人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的91.4%,较去年同期上升3.1%。新报告现住址HIV/AIDS 222例(其中外籍16例),较去年同期下降36.2%。医疗机构筛查阳性告知率100%,确证率100%在检测人口进一步增加的基础上,检出率连续多年下降。高危行为干预和感染者/病人综合管理各项指标完成良好,处于全省第一梯队,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者月均干预覆盖率99.3%59.4%90.2%  

②质量指标,得分20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构筑了坚强有力的免疫屏障,最大限度保障了免疫规划儿童不受有苗可防传染病的侵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过包虫病项目的实施,特别在包虫病防治重点乡镇开展相关的人群筛查、传染源犬筛查、管理及驱虫、中间宿主监测。以及对包虫病患者给予相关治疗费用补助、后续追踪复查。较好地体现了健康扶贫项目的社会效益,对减少传染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起到很好的帮扶作用。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乙类传染病发病率连续13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20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群众身体健康。通过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市的居民健康水平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在长期内不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95%,群众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项目的工作成效感到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按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但由于2021年度的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还未完成,我中心将在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继续抓实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0分,自评为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中心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中心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待提高。当前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不注重收集资料建立工作台账,业财融合不强。  

二是可操作性待增强。如: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存在偏离,绩效评价方法存在误区、人为主观因素依然很大,绩效评价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是绩效评价无法反映内部控制要求。目前我们设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体现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要求,但还不能充分体现出内部控制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  

四是绩效管理无法与风险评估有效衔接。目前单位主动、自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尚未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也无法落实行政事业单位风险评估和控制,影响了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效果。  

五是成果应用待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分配或调整的重要依据目前尚未执行到位。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及市卫健委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科室责任目标考核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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