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2-070102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45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工作,积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免费宣传健康素养知识,开展重点疾病和领域健康教育,注重预防为主、医防结合,加强项目管理,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45号)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要求,结合2021年全市的采供血工作开展,重点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科普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将慢性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控为重点,注重预防为主、医防结合,免费开展血液艾滋病检测,确保实现艾滋病检测全覆盖,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努力实现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具体做法是: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收到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0,000.00元,用于支付隆阳区艳辰百货经营部无偿献血及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宣传笔记本20,000册,共计52,000.00元,用此项目经费支出30,000.00元,不足部分从非税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补助经费支付22,000.00元,无资金截留、占用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全过程进行管理,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做到项目资金有预算、项目实施有监督、项目结束有评价,规范资金申请、划拨、使用流程,及时、规范的完成了项目资金的支付,支付隆阳区艳辰百货经营部无偿献血及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宣传笔记本20,000册,共计50,000.00元,用此项目经费支出30,000.00元,不足部分从非税安排采供血运作及购置设备补助经费支付22,000.00元,有效保障项目的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年度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项目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项目资金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齐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免费开展血液艾滋病检测,确保实现艾滋病检测全覆盖。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辖区内临床用血保障率100%。全省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0‰。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全年发放宣传笔记本20,000册,扩大无偿献血及基本公卫知识的宣传面,辖区内无偿献血知晓率7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我站采供血各项业务开展,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稳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逐年上升,保障全市血液供应和安全,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全过程绩效管理的推进力度,对单位2021年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健康意识不足,应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意识。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自评等级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