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保山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滇西卫生健康中心。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22年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突出健康保山建设和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抓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奋斗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驶上高质量发展轨道。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2246912871.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41322.51元、事业收入2039141694.84元、其他收入51529854.6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1728994.33元,增幅41.74%。2022年本年支出2189544821.01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823627.02元、项目支出894721193.99元)与上年比增加497587990.24元,增幅29.4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我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禁出现预算编制粗编乱报、预算调整随心所欲、预算执行违法违规等行为。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合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卫生健康部门支出资金绩效目标设立合理,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基本清晰、细化、可衡量。部门重点任务支出安排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2年卫生健康部门所有项目已使用的资金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我部门按照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认真务实的完成每一项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综合考虑市级预算安排、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实行滚动调整,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优化资金分配,大大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关心、帮助、指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努力奋斗取得如下成绩:
1.扛牢疫情防控责任。一是加强疫情风险评估。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开展疫情分析研判,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科学专业的意见建议,年内共开展新冠疫情专题风险分析研判121期。二是不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检测能力由最初全市只有1家机构每天仅能完成几百份检测量,提升到目前已有核酸检测机构20家、PCR移动方舱实验室6个、移动核酸检测车3辆,单人单份24小时理论最大检测量约12.42万份。三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636.3万剂,疫苗接种总人数达219.4万人,已完成全程接种人数达216.7万人,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172.2人,3岁及以上人群第1剂次疫苗接种率93.3%,全程免疫接种率92.2%,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率91.1%。四是明确全市8个发热门诊,7个定点救治医院、1个亚(准)定点救治医院、2好后备救治医院、1个方舱医院,并按照定点救治医院、亚(准)定点救治医院人员配备要求,建立医务人员、保洁、保安等保障人员的台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相关人员马上进入工作状态。同时完善新冠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重症救治专家组、感控专家组、转运调度组、疫苗接种医疗保障组、卫生监督组6个工作组和5支医疗支援队。五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年内进一步调整充实了438人的流调队、290人的检测队和638人的消杀队伍,积极对接省临检中心开展医疗机构检测人员培训,年内新增PCR资质人员83人。六是做好日常医疗保障。
2.大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截至12月31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同时根据《保山市“大抓项目年”实施意见》(保发〔2022〕3号)和市级领导挂钩项目调整清单,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建设项目5个,规划建筑面积247225平方米,规划投资184976万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33002万元。年内完成投资41370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25.36%。
3.积极落实政府10项惠民工程。一是实施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能力提升工程。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00%独立设立口腔科、康复科、眼科,80%独立设立精神科和老年病科,薄弱专科进一步补齐。二是“一老一小”工作取得新突破。39家养老机构100%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112家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验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老年人100%设置“绿色通道”;三是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巩固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保山有国家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县城4个,国家卫生县(城市)全覆盖。省级卫生乡镇65个,占符合创建规范要求乡镇的100%;省级卫生村768个,占符合创建规范要求村(社区)的96.5%;保山市(保山中心城市)和腾冲市国家卫生城市已被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二是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
5.坚定不移推动医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制定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26条措施。推进全市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5个县域医共体均实现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到医共体牵头医院,打包基金结余额赤字逐年减少,腾冲市实现医共体医保资金结余由负转正,2021年2家医共体共结余一千多万元,打包付费效果逐年显现。积极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健康集团建设,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22年全市县域就诊率97.42%,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8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69.46%,成效指标持续向好。二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出台《保山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打造一批管理精细、技术先进、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2022年云南省州(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保山市位列全省第五。三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7月15日县级妇幼保健院、民政精神病医院等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完成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315项,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2022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32%,医院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6.健康助力乡村振兴稳步实施。一是各县(市、区)人民医院、81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脱贫攻坚出列任务内的861个村卫生室“三个一工程”全面达标。二是建立健全重点人群监测、管理机制,加大救助力度。脱贫不稳定户救治率达100%,边缘易致贫户救治率达98.9%,突发严重困难户救治率达99.8%,36种大病救治率达99%,几项核心指标持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7.公卫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加强传染病工作防控。传染病发病率连续15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22年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3种12325例,较2021年同期(9373例)上升31.49%;发病率为506.9484/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67.3845/10万),排全省第9位。其中,乙类传染病13种4512例,发病率为185.5863/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7.4466/10万),排全省第12位。丙类传染病10种7813例,发病率为321.3621/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59.9379/10万),排全省第8位。2022年全市共完成艾滋病抗体筛查检测233万余人次,占当地常驻人口总数的比例达96.1%,感染者发现率为93.5%、治疗率为93.8%、治疗有效率为97.4%,母婴传播率为0,无经输血传播,总体疫情平稳,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二是精神卫生工作成效显著。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筛查确诊并建档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423人,报告患病率5.93‰;服药率87.59%,规律服药率67.68%,管理率95.63%,规范管理率91.36%,均达到省级指标要求。三是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市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建档人数314275人,健康管理人数234039人,健康管理率73.50%;全市18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确诊建档185660人,规范管理175992人,规范管理率94.79%;全市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确诊建档40135人,规范管理36781人,规范管理率91.64%。四是不断夯实巩固妇幼健康服务基础,加大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和培养力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6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16%,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3.79%,辖区内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得到进一步保障。全市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县已经100%覆盖,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听力初筛率均在98%以上,儿童营养改善、叶酸增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面开展,均达省级工作要求。
8.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等级医院创建取得实效。以等级医院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内涵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市、县两级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100%建成通过省级验收,累计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36个,慢病管理中心全覆盖,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提升;累计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培育项目8个、专家工作站93个、云南省临床医学分中心9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00%独立设立口腔科、康复科、眼科,80%独立设立精神科和老年病科,薄弱专科进一步补齐。
9.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巩固拓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成果,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以实施中医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为抓手,注重中医特色优势发挥,全市100%的中医医院通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达标验收,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设置了中医馆,能够提供8类以上中医药非药物疗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7.5%的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共建设示范中医馆项目19个,获批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项目13个,腾冲市中医医院实施“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成 1 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全市75%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独特优势,全市0-36月儿童完成中医药健康管理88.37%;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为72.40%。四是加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遴选擅长不同专科领域的专家34名组建保山市首批中医药科普宣传专家队伍,全市开展“千名医师讲中医”活动107场次,共38人次中医药专家参加活动。组织中医义诊活动143场次。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是队伍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工作实际,将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健康保山行动(2020-2030)》《保山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保山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十条措施》。二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2022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1人获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人才三等奖,1人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名医专项,评选出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名医专项5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校园招聘引进硕士研究生9人,1407人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750人,3326人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1748人,13名“健康卫士”、4家“卫生健康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表彰。
11.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信访办理回复,共计处理信访件130余件,办结率100%,未发生处理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二是实验室备案工作有力推进。严格按照备案流程开展管理体系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工作,全市共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224个,其中BSL-1级实验室107个,BSL-2级实验室117个。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扎实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完成对全市9家企业的健康企业验收;落实放射卫生检测。共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性能检测)30家51台,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检测30家48个,2022年个人剂量监测1005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500人。四是加强健康素养促进。认真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巩固“健康县区”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上一年22.83%的基础上增加两个百分点,达到省级指标要求。五是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巩固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2022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3.04/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87‰,婴儿死亡率3.78‰,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9.4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9.44%,妇幼健康核心重点指标控制有力。六是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加大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2022年,立案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案件653件、罚款355.61万元,进一步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全力推行“证照分离”,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市共受理办结卫生许可10140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安全监测、分析,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强化食物中毒防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七是加强民营医院管理。对全市39个一、二、三级民营医院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民营医院专项巡查工作,针对11个不及格和4个分数较低的民营医院开展“回头看”,4个仍不及格的民营医院进行约谈,要求及时整改。八是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人才短板问题突出。医疗卫生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骨干型和中、高层次医学技术人才缺乏,高级职称岗位比例低,医疗卫生人员职称晋升困难,职称结构不合理。二是公卫服务能力不足。随着三孩政策实施,晚婚晚育、人口流动等因素叠加,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任务进一步加重;专业卫生应急队伍数量不足,素质有待提高;应急设施、物资不足,应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重大传染病救治建设和疾控机构核心建设投入不足,传染病救治条件薄弱。三是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现有信息系统整体性、系统性较差,不能达到共建、共享、共用的目的。四是整体医疗水平有待提高。市级“龙头不强”。市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不突出,高水平专家少、解决一些疑难重症的能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县级整体服务能力不够。县级医疗机构开展三、四级手术的能力不够、比例偏低;基层网底不够牢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弱,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队伍不稳定导致网底脆弱问题突出。
2023年市卫健委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建设为目标,认真谋划开展“保山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发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专项债券、中央补助、社会银行贷款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加大投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二是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确保2023年底实现市、县、乡、村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建设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持续深入推广三明医改。四是切实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五是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后续项目,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召开有关绩效评价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部署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2.规范程序,严格考核,有效评价。一是公平透明过程,绩效评价项目严格按照制定的评价程序和相关制度对每个能够量化评价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评价依据充分,过程透明,结果公平。二是创新评价方法,保证全面深入采用书面自评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听取工作实施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结合现场查验和民主测评,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深入。
3.落实奖惩,注重结果运用。一是加强分析研究,在每一个评价项目结束后,召开绩效评估总结分析会,全面收集能够反映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落实情况及其成效的有关材料指标,对项目进行解剖,分析原因,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真正能够起到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目标。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完成评价测评之后,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