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绩效评分100分,自评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体完成情况。一是全市五县市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级民营医疗机构共有127人提交材料参加全省高职资格申报,经资格审核通过122人,其中正高24人,副高98人。按组别看,外科中医麻醉组21人,妇产药学预防组28人,内儿重症精神组23人,五官检验超声组22人,护理组28人。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均属实,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已将其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资格审核、高推委会议推荐,共有119人通过高推委会议推荐(正高24人,副高95人)。
二是全市五县(市、区)共有65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县级基层高推委推荐,提交材料参加全市基层高职资格评审,其中基层正高10人、基层副高55人。经报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保山市人社局同意,于2021年12月17日12月17日召开基层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经保山市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56人通过会议评审(基层正高7人,基层副高49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制定实施保山市2021年基层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21年度基层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努力实现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期目标。高职、基层高职推荐、评审工作未发生错、漏现象,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顺利圆满完成,无异常情况发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参评人员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达到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远远大于当前各单位高级职称岗位空岗数,若严格执行“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则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当一部分符合条件人员均不能参加申报评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性,下一步,将积极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适当增加申报名额。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实施总目标为:严格按照《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明确规定,发布公告、明确对象、遵循资格审核、申报推荐、组织评审、向上级推荐报送等程序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为加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2022年全部到位并使用完毕。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绩效得分100分,自评为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开展好项目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2年通过积极协调市人社局,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全省高职252人、审批基层高职1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