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2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成2022年中央财政经费支持的本地区各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整个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不断优化,促进人才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加适应,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相关工作,制定了《保山市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 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组织全市乡村医生培训班。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与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等专项工作培训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基层人员重复培训,确保培训项目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选拔培训对象,并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的培训计划组织受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腾冲市参照市级方案自行组织培训)。培训学员的遴选要优先考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基层卫生人员,骨干人员培训优先考虑拟建设特色科室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结合需要从社区卫生服务站遴选学员参加培训。乡村医生培训优先考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生、有意愿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乡村医生或新进入村医队伍的大学生村医。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35.604万元,执行率100%。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为重点,坚持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原则。2022年将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5名(含腾冲市1名)、骨干人员19名(含腾冲市3名)、乡村医生110名(含腾冲市26名),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儿童眼保健、合理用药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