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3-041702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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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体达到省级绩效目标要求,自评得分90.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各县市区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机构健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服务能力均得到了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底进一步夯实,各项服务有序推进,服务人数逐年增加,居民健康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46.83%/37.35%,未完成目标值≥50%。二是资金使用进度慢,执行率低。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市将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实施以来“七普”人口数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予以安排对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实施健康管理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06岁儿童提高健康管理服务预防接种、为孕产妇做孕期保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展随访管理和就医指导等,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围绕项目绩效指标,采用了实地绩效考核和各业务包信息系统抽查数量+电话核实真实性以及质量的评价方式,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及管理、资金拨付及使用、项目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保山市共收到中央、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9368.2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12882.8万元,执行率66.5%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大于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3.43%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5.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68%,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5.1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2.4%,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县区覆盖率95%,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7.24%,综合节育率84%,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99.64%,营养包发放任务完成率100%,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99.41%,听力筛查率99.43%,妇幼卫生监测医院网络直报率100%,活产或出生漏报率、婴儿死亡漏报率0%,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危重孕产妇漏报率、孕产妇死亡病例漏报率0%,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问卷调查表数37份,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问卷调查表数完成率100%,城乡饮用水监测完成率100%,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完成率100%,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任务完成率100%,碘缺乏病监测任务完成率100%,克山病监测任务完成率100%,寄生虫病监测人群粪检任务完成率100%,登革热蚊媒监测(项)100%,手足口病重症、死亡病例调查及时率100%,暴发疫情处置及时率10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1.36%,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9.8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碘缺乏病核心指标监测率100%,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达标,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查处率100%,运用手持执法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100%,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及时发现报告或有效处置人禽流感、SARS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100%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病例信息,及时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食源性疾病报告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食源性疾病报告、调查、处置群众满意度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5个县市区基本公卫绩效评价工作,核减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二的县(区)资金安排数,用于奖励考核第一、二名的县(区)。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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