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3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基本支出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拨款收入1806.48万元,其中:保财社〔2022〕5号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373.88万元;保财社〔2022〕5号2100202事业人员支出工资津补贴各项拨款收入850.85万元,保财社〔2022〕 33号事业人员支出工资21.83万元,保财社〔2022〕42号和保财社〔2022〕66号2022年度基础绩效奖资金163.92万元,保财社〔2022〕54号和保财社〔2022〕64号清算2021年7-12月基础绩效奖资金226.57万元,保财社〔2022〕157号2022年度考核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补贴38.79万元,保财社〔2022〕212号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2.88万元,保财社〔2022〕204号追加社保科对口单位事业人员津贴16.67万元;财社〔2022〕5号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82万元;保财社〔2022〕5号2101103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2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财政基本支出:1806.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1321.51万元、在职职工养老金373.8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金85.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27万元,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国发〔2021〕5号文件要求,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基本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人数(事业编)236人次,供养离(退)休人员数93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财政资金及医院自行发展下医院得意有序正常的运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努力单位人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