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4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9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10.65万元,其中:保财社〔2022〕1号财政拨款收入52.77万元,保财社〔2022〕29号财政拨款收入157.8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支出合计116.07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支出22.24万元、差旅费支出6.24万元、办公费支出5.98万元,培训费支出59.37万元,劳务费支出6.24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自2021年起,州市级、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不再有财政项目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已支定收。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完成指标值。培训人员合格率≥90%,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0%,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70%,完成指标值。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80%,艾滋病高危人群检测比率100%,完成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居民健康水平提高,持续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持续提高。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艾滋病疫情处于低流水平。居民健康水平提高,持续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90%。服务对象满意度≥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