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130195-9-/2023-041704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卫健委监督执法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监督为公、执法为民”为中心,以医疗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为重点,以接受市委巡察为契机,依法监督,科学服务,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踔厉奋发,全面完成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任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和市卫健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于4月初完成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022年财政预算37.79万元,实际到位37.79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执行数37.79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决算。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到一支笔审批,专账专管、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挫支、不挪用。日清月结,程序规范,收支平衡,财务信息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工作正常运转。
资金使用情况:办公费43663.22元,印刷费31960.00元,邮电费241.00元,差旅费98231.50元,培训费35817.90元,专用材料费6768.66元,委托业务费161189.40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监督覆盖率=100%,完成100% 。
时效指标:案件、现场审查按时办结率=100%,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监管服务对象健康安全意识逐步得到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85%,完成91%。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年内,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件(公共场所13件、生活饮用水卫生0件、食品安全0件、学校卫生2件、职业卫生3件、放射卫生7件、传染病防治1件、医疗卫生3件、无证行医1件),罚款10.62万元。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年内受理行政许可事项979件,当场办结911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医疗乱象、出生医学证明等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医疗卫生82户次、血液安全7户次、妇幼健康7户次,查处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案件3起,罚款4.00万元,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起(涉嫌非法行医罪,移送市公安局抄送市检察院)。三是开展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执法工作,督促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截至2022年,全市共有70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本年度新增84条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信息。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用人单位14户,检查出不合格单位6户,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5户,查办案件3起,共罚款2.00万元。对9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2户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中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对2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开展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走进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蒲缥镇等8家企业,向98名劳动者普及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护、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解读《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及职业病人待遇、职业病之殇、以案释法等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四是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22户33户次,其中检查市级管理单位15户26户次,抽查县区单位7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3份,查办违法案件7起,结案6起,结案罚款金额3.25万元。完成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变更4户、校验2户、延续2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5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5户。五是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19户次,对1户公共场所4件样品进行抽检,合格率100%,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3份,实施处罚13户、罚款1.07万元。在22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中,评定为A级14户、B级7户、C级1户,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HIV检测率100%。对79户公共场所防艾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管理、安全套放置、防艾宣传材料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和HIV检测率均达100%,放置安全套79户、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01户。六是监督检查供水单位54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对4户供水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100%。培训供水单位管理人员96人。监督检查涉水产品生产企业7户次。七是对14所学校的学校教学环境、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进行卫生监督,监督覆盖率 100 %,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1份,实施处罚2户。按要求完成了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等卫生保障工作。八是对18户市直医疗机构的室内空气、使用中消毒液、医护人员手、物体和环境表面、灭菌物品等抽样检测201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7.51%,对医院感染消毒效果检测不符合标准的4户医疗机构立案查处,共罚款1.20元;对医疗机构开展环境新冠肺炎核酸样抽样40份,均为阴性。九是对38户医疗机构(包括市直医疗机构、保山坝区东河沿岸医疗机构、高黎贡山生态安全保山段部分医疗机构、怒江流域保山段和龙川江流域保山段部分医疗机构)医院污水抽样监测76份,对检测不符合标准的4户医疗机构立案查处,共罚款2.00万元。十是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消毒产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及产品标签、标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5户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共罚款1.5万元,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同时向外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发出协查函9份,加强消毒产品源头治理。组织全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检65份抗(抑)菌制剂样品,开展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检测。2022年4月11日,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对全市30户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生产企业、规模较大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消毒产品专营企业、超市及市级发证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相关单位均签订了《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五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开展集中约谈5次,共184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依法经营使用承诺书。十一是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落实“双公示”,应录尽录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办理信用修复等工作。1月-10月31日,本局通过信用云南(保山)平台共归集录入信用信息1186条,其中,归集录入行政许可信用547条、行政处罚信息35条、行政检查信息384条、信用承诺信息220条,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信用修复9条。十二是自9月1日起,保山市全面启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申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审查备案企业标准共31份,按时向省中汇总上报2022年第一、二、三季度备案登记情况及备案标准文本扫描件。为27户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修)订、备案、延续等咨询服务。十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全面完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任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17户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餐饮具抽检,共抽检餐饮具940份,合格923份,合格率为98.2%,实施行政处罚警告5起。十四是组织完成对五县(市、区)2021年年终及2022年上半年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评价调研考评,共调研考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及建成区协管站各5个、乡镇卫生院20个,现场抽查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卫生室等40个。以绩效评价为导向,调整充实全市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并向五县(市、区)制发了2022年保山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绩效评价方案。十五是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为73户,监督完成72户,监督完成率98.63%,完结率100.00%;任务完成69户,任务关闭4户,完成率94.52%,任务完结率100.00%;查处案件17件,罚款1.05万元。
基本达成年初设定预期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将按要求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将结果运用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落脚点,一是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评价结果改进项目管理,注重绩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三是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各项目实施科室,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的实施受益对象为全市人民,通过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和抽检以及国家“双随机”工作,逐步改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和饮用水水质情况,保障全市卫生健康安全。故建议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资金倾斜支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