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3-0418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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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61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免疫规划成效得到巩固。1-10月,市级共计下发疫苗356827剂,落实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新出生儿童建证14291人,建证率100%,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继续领跑全省1-9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308041人,健康管理率71.61%18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建档183219人,规范管理率87.06%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39136人,规范管理率91.42%三是突发公共卫生处置及时高效。应用传染病暴发自动预警信息系统,1-10月共接收系统发出预警信息865条;加强疫情监视,及时将辖区内出现的特殊病种及异常发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撰写20221季度、上半年、3季度保山市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2022110期疫情简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水平,逐步缩小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提高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了群众身体健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年初目标值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按照项目方案的设定,项目资金继续结转2023年开展,工作目标在2023年持续推进,因此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及市卫健委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纳入科室责任目标考核中。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次评价资金总额299.30万元项目实施总目标为: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目标2:监测流感活动水平和流行动态,及时发现毒株变异情况,进一步提高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工作质量;目标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做好202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中心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三是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各业务科室从业务管理的角度,采取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四是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和上报备案机制。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99.30万元经费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截止20221231日实际支188.67,项目执行情况得分12.61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30分,一是免疫规划成效得到巩固。1-10月,市级共计下发疫苗356827剂,落实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新出生儿童建证14291人,建证率100%,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继续领跑全省1-9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308041人,健康管理率71.61%18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建档183219人,规范管理率87.06%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39136人,规范管理率91.42%三是突发公共卫生处置及时高效。应用传染病暴发自动预警信息系统,1-10月共接收系统发出预警信息865条;加强疫情监视,及时将辖区内出现的特殊病种及异常发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撰写20221季度、上半年、3季度保山市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2022110期疫情简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5分,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不断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水平,逐步缩小了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提高了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3分,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的卫生水平,维护了群众身体健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职工满意度指标得分20分,群众满意度为80%,已到达设定指标值。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我中心部门预算项目自评结果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中心各科室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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