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30195-9-/2023-041801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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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4分,自评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分12分,完成专用设备采购、绩效工资补助。二是质量指标,得6分,设备到货后验收使用。三是时效指标,得分6分,本年采购及支付及时。四是成本指标,得分6分,支出49.9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经济效益指标,得分12分,其中总资产增长率68.13%,固定资产增长率1.49%。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得4分,合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幅度。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5分,根据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单位针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等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排放物及固体垃圾,都按照相关规定摆放、处理后,由专门的人进行清理及检测,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5分,通过更新新医疗设备,逐步推进适合妇幼机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单位医疗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得分18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保健院制度建设,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患者和家属对妇女儿童健康的认识得到了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由于单位老院址硬件设施有限,完善信息化建设,通过更新仪器、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待单位新院竣工验收后,搬迁至新院,就医环境得到改善,进一步增加了人民群众及患者的满意度。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政府、市卫健委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现代保健院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为确保保健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用于购买专用设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22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296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22年用于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资金49.94万元,该笔款项于2022年下达我院。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232)和《保山市财政局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49.9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方面,用于增强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体系。该笔资金于2022年已使用完毕,得分20分。购买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5万元;2021年承担新冠肺炎疫情边境防治任务一次性绩效工资发放8万元;检验科购买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6.9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保健院财务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原因等)。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原因是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督促单位重视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不断完善现有政策、制度等,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流程规范执行。二是通过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应用,加强了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约束性,激发预算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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